“小朋友们试试摸一下这只石龙子”“你敢把手伸进这满是蚊子的箱子吗?”这是在广州动物园举办的广州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上的一景。
5月21日,即第23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前一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教育局在广州动物园、白云山、儿童公园、园科院、麓湖公园等5个会场举办以“从协议到协力:复元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共创共建共享绿美广州。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行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普及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知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广州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五大公园为广州市民准备丰富的科普“大餐”
当天上午10点,广州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州动物园拉开帷幕。现场设置有生物多样性节目表演、“十佳野保小卫士”宣讲、第三届“一图一故事”活动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宣读、科普嘉年华互动摊位、标本展示、科普讲解、宣传资料派发等活动。
现场展示的多种本土野生动物标本。
此外,广州市林园部门还在白云山、市儿童公园、园科院、麓湖公园等场所因地制宜为广大游客、市民准备了丰盛、有料、有趣的科普大餐。
科普摊位让孩子们零距离接触爬行动物。
据了解,本次“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主要内容有加大“禁食野生动物”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革除市民群众“野味滋补”的伪健康观念,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启动第三届广州市“一图一故事,野保小卫士”守护野生动物故事征集比赛,积极发动中小学生以真实图片或视频结合文字写作的形式,介绍自己难忘的野生动物保护行动经历,或书写自己参与关爱野生动物活动的心路历程感想;宣传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普野生鸟类救护、蛇类防治等相关保护知识。
科普摊位通过把手伸进装满雄性蚊子的网笼中,加深孩子对“雄性蚊子不咬人”的常识记忆。
近年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坚持稳步推进绿化广东大行动、落实绿美广州五年行动计划,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持续推进海珠湿地、南沙湿地等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等建设,使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增强。
接下来,广州将依托自然优势,以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为引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大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绿色引擎”,助力实现广州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12月20日通过了第55/201号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由各国首脑参加的最大规模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此次“地球峰会”上,签署了一系列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和两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其中之一。《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第一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全球协议,获得了各国快速和广泛的接纳,我国是世界上首先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六个国家之一。此后共187个国家批准了该协议。1993年,《生物多样性公约》正式生效。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动物、植物、微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它提供人类所有的食物和木材、纤维、油料、橡胶等重要的工业原料。保护生物多样性就等于保护了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保护了人类文化多样性基础,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大对全球环境基金捐资力度,已成为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有力地支持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
延伸阅读:
蛇、竹鼠现在能吃了吗?不行!
根据2022年12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
(一)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
(三)法律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品。
违反《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食用野生动物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非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条规定,食用野生动物的,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处罚外依法给予处分。
目前,对于陆生野生动物,除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人工种群外,其余均属禁食范围,所以蛇、竹鼠、豪猪、蓝孔雀等仍属于禁食范围。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陈卓睿
摄影:南都记者 黎湛均
通讯员:林园轩
编辑:陈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