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全家FamilyMart便利店在上海的两家门店近日被处罚。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家(万源路二店)、全家(康定路四店)因向未成年人销售RIO、贝瑞甜心等,均在5月18日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罚款8000元和5000元。
6月2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并不知悉此事。同日,记者致电全家(康定路四店),电话未能接通。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全家在上海的多家门店一年内多次被罚,其中多次是因为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此外,全家曾于2020年因低俗广告被罚90万元。
向未成年人销售RIO、贝瑞甜心等
全家便利店上海两门店被罚
针对全家(万源路二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1月5日晚上8点,2名13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处使用自助收银机购买了1罐品名为“RIO 微醺 3度乳酸菌伏特加风味鸡尾酒”的罐装酒,1罐品名为“贝瑞甜心荔枝多多起泡果汁酒”的罐装酒。该门店在消费者购买上述罐装酒时未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另查明,该门店在店内常温酒类商品货架上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但鸡尾酒是和其他非酒精饮料一起放置于冷藏货架,且该门店并未在冷藏货架上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案发后该门店将冷藏货架和自助收银机处也张贴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告示。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罚款8000元。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万源路二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针对全家(康定路四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17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该门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经查,2023年4月14日,该门店向三位未成年人售出“麒麟本榨配制酒(柠檬味)”、“RIO 锐澳微醺 3 度乳酸菌伏特加”、“RIO 锐澳强爽 8 度葡萄伏特加味”各1瓶共计 3 瓶。上述三款预包装饮料均为含酒精饮料,酒精度分别为3度、6度及8度。经查询当天监控录像,购买者为3位戴红领巾穿着校服的学生,结算渠道为该店自助收银机。该店摆放上述食品的冰柜未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警示语。
另查,其在经营期间未落实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未进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检查,并制作记录。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康定路四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其罚款5000元。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康定路四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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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家门店一年内多次被罚 多次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曾因发布低俗广告被罚90万元
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是全家FamilyMart旗下的子公司。全家官网显示,2004年,中国大陆全家FamilyMart在上海成立。
上海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上海多家门店一年内多次被罚,涉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未以显著方式公示相关商品的抽取概率”、“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及涉嫌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原因,其中,多次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此外,信用中国官网显示,2020年8月11日,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曾因“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罚款9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11点25分,该公司在其“全家微生活”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多网红激情画面流出.AVI”的广告,推广其公司冰激凌产品。该条广告的精选留言中含有“我看到了封面就点进来了”“就这?我裤子都脱了”等内容。上述广告发布后,因其标题、头图内容具有性暗示含义,大量网民给予负面评价并进行投诉,相关新闻媒体、网络大V批评其为低俗营销。迫于上述负面舆情,该公司遂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3时53分删除了该广告。
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针对此事,全家曾于2020年5月28日及5月29日发布致歉声明,称已深刻反省,痛定思痛、引以为戒。
微博截图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实习生 吴嘉敏
编辑:冯家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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