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第二大股东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南方都市报APP • 湾财AI快报
综合2023-06-15 01:13

南都·湾财社讯 6月14日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双鹭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双鹭药业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交债换股及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0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新乡白鹭持有双鹭药业股份比例由22.39%下降至15.89%,变动比例为6.5%。新乡白鹭在减持双鹭药业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双鹭药业股份,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违规减持1,376.65万股,占双鹭药业总股本比例1.34%。

据南都大数据库信息显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38)系首都第一家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高新技术企业,1994年成立以来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不断创新,已研究开发并投放市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个国家一类新药在内的70余个品种,获多个国家级奖项。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编辑:丁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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