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157宗快递寄毒案,辣椒酱藏毒,有毒贩应聘快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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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7-11 11:58

当前,“互联网+物流邮寄+线上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渐成毒品贩运新常态。

毒品是如何通过快递方式运出去的呢?南都记者以“快递、邮寄、毒品”等为关键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了2020年以来广东省各级法院审理的以快递、物流的方式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相关案件157宗。分析发现,充电宝、辣椒酱成藏毒工具。判决结果显示,有3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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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半被告人年龄不足30岁

经分析,本次梳理的157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02人,案件审结地涉及广东省12个地级市,其中深圳、广州及珠海市审结的案件量相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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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梳理的案件中,被告人以男性为主,占比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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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龄方面,超八成被告人年龄不足40岁,其中46.60%的被告人年龄不足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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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程度方面,近六成被告人文化水平为初中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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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六成案件涉及跨省寄递毒品

从涉及的毒品类型来看,本次梳理的案件中被缴获的毒品成分主要涉及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大麻酚、海洛因等,其中部分案件中查获的毒品含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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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梳理的案件中有113宗案件提及到了邮寄区域相关的信息,经分析,113宗案件中有73宗涉跨省寄递毒品,占比64.60%,其中毒品寄出的省级行政区主要涉及云南、四川、湖南、广西等。此外,近两成案件涉及跨境寄递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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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2020年9月起,被告人赵某微信收取人民币200元至900元数额不等的毒资后,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先后19次向居住在中山市石岐区的吸毒人员莫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同年12月3日,赵某微信收取毒资人民币500元后,再次通过快递寄送毒品海洛因给莫某,因联系不到莫某担心出事,遂致电快递公司将包裹退回,后有关人员在云南省大理市某快递营业点处将包裹截获,当场缴获毒品一包(经鉴定,检出海洛因0.74克)。

2020年12月4日,被告人赵某微信收取毒资人民币300元后,次日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将毒品寄送给居住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吸毒人员刘某。同年12月15日,被告人赵某在云南省大理市被抓获。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充电宝、辣椒酱成藏毒工具

南都记者分析裁判文书发现,不少毒品在邮寄前都进行过伪装,整理涉及的藏毒方法来看,提及最多的是把毒品藏在衣服内,其次为藏在茶叶罐、充电宝等,还有案件提及到把毒品藏在辣椒酱等食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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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2020年8月,被告人温某通过微信方式收取了举报人覃某600元,其中400元为毒资,200元为好处费。8月23日,温某将毒品藏在一件红色衣服口袋内通过快递将毒品贩卖给覃某,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称重和鉴定,该毒品重0.1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又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2020年9月6日,被告人屈某通过微信与购毒人员侯某联系,约定通过邮寄的方式贩卖甲基苯丙胺给侯某,并通过微信收取侯某毒资1000元。2020年9月9日,被告人屈某把一包甲基苯丙胺藏匿在一瓶辣椒酱中,前往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快递点,将藏有甲基苯丙胺的辣椒酱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给侯某。2020年9月11日,被告人屈某邮寄的包裹在珠海市香洲区某快递点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从包裹辣椒酱中查获甲基苯丙胺一小包(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51克)。

而在涉及的毒品重量方面,以本次整理的66宗涉甲基苯丙胺的案件进行分析,以单个快递涉及的毒品净重来看,重量最低的仅为0.03克,而重量较大的超100克。

32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经统计,202名被告人中有3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15.84%,其中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2019年2月,被告人黄某通过网络联系“神棍”,由其向黄某提供毒品用于贩卖,黄某通过快递寄毒品给吸毒人员,从中牟利。黄某从“神棍”处取得冰毒100克存放于福建省莆田市某地。被告人谢某入职福建省莆田市某物流公司当快递员,使用假名“蔡某”帮助黄某将冰毒寄给吸毒人员,从中牟利。2019年3月至4月期间,黄某、谢某共同通过上述方法贩卖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黄某、谢某违反毒品管制法律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中黄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91.76克,谢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86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黄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贩卖毒品罪,是累犯,且是毒品犯罪的再犯,依法从重处罚。最终黄某、谢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广东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构筑寄递安全防线

针对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的情况,202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全方位、多角度精准开展监督。广东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下发《关于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组建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工作专班,由主管副检察长牵头抓,并建立专门联络员制度。

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在深入调研会商的基础上,与邮政、公安等部门签订多份规范文件。其中,汕尾市检察院与公安、邮政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山市检察院与邮政、公安联合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潮州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制定《潮州市寄递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湛江、阳江、佛山等地也都和相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络联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

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推动协同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寄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寄递安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实现快递主要品牌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采写:南都记者 卢婉珊

制图:张许君

编辑:卢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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