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胡德霖去世两个半月后,电科院(300215.SZ)终于迎来实控人变更时刻。
7月19日晚间,电科院发布公告称,李崇珠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及继承,依法取得胡德霖生前所持电科院1.7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另外,李崇珠已与其子胡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持股比例达到33.85%。
经过上述权益变动后,电科院控股股东、实控人将由胡德霖、胡醇变更为李崇珠、胡醇。母子联手下,胡醇能否重回电科院任职,电科院“内斗”能平息吗?
胡醇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母子联手合计持股超三成
据南都此前报道,5月3日,胡德霖因病逝世,享年72岁,生前其持有电科院1.7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
电科院披露,胡德霖持有的电科院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妻子李崇珠所有,另一半由李崇珠继承。胡德霖生前针对上述遗产无有效遗嘱,而且他只有一个儿子即胡醇。在胡醇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后,李崇珠通过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及继承,依法取得胡德霖生前持有的电科院全部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崇珠未在电科院中拥有权益。其子胡醇则持有电科院78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7月14日,李崇珠与胡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34.27%。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科院的实控人由胡德霖、胡醇父子,变更为李崇珠、胡醇母子。
二级市场上,20日早间,电科院股价开盘后震荡走低,后直线拉升,截至11时,报收5.36元/股,涨幅为0.94%,市值达40.65亿元。
暂无调整董事会或高管计划,未来一年不增减持股份
作为家族企业,胡德霖早已属意将儿子胡醇培养成公司接班人。2002年,胡醇大学毕业后便进入电科院,在业务、技术、管理等多个部门工作过。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胡醇曾担任电科院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年1月,他再度出任董事长、总经理。
今年1月,原电科院董事宋静波取而代之成为董事长,而宋静波的背后是胡德霖。更换董事长明面上的原因是胡醇人一直不在国内,未到公司现场工作,造成公司决策效率低下。另外,公司经营所需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于去年11月1日被胡醇带走,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
实际上,胡德霖对胡醇极为不满。在电科院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中,胡德霖认为胡醇未能积极履行职责,同时两人对于公司的经营理念存在差异。
关于这一差异,胡醇透露,他主张合规经营,可以牺牲部分经济收入,但不能承担法律风险。但胡德霖主张将公司的盈利放在首位,还是野蛮发展、粗放经营的理念。
此次胡醇母子联手后,电科院高层是否会“大换血”?据电科院公告,李崇珠、胡醇母子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其他调整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公告,在未来12个月内,李崇珠、胡醇母子没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也没有改变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
同时,李崇珠与胡醇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父子“内斗”余波未息,胡醇称仍被内部架空
但这场父子“内斗”的余波还未完全平息,胡醇重回电科院并没有想象中顺利。
不久前,电科院于7月17日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延期并修订的议案》。
上述议案提出,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自有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5.85亿元的最高额抵押保证。据了解,被抵押的房屋建筑物位于苏州吴中区和新区,建筑面积共计约15.79万平方米、账面价值6.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32%。
另外,鉴于公司三枚重要印章(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合同专用章)仍未归还至公司经营场所等,电科院决定继续使用“1 号合同专用章”。
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1票反对。投出反对票的,正是胡醇。
胡醇质疑道,现在公司管理层已脱离控股股东控制,内部做出此决议,如资金安全出现问题,则需要拍卖核心资产,会对公司继续经营能力造成严重危害。
如今,在胡德霖去世,股份过户之际,公司实控和控股股东将变更,董事会做出此议案,却未将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向胡醇汇报。“如未来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与本人无关,由现任董事长、投赞成票的董事和高管承担。”胡醇表示。
胡醇还称,今年5月他已转告电科院代理律师,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都可以向他申请用章,会配合。“一直表示配合公章使用,是公司管理层故意不用公章,一定要使用临时印章,公司各高管该行为违法。”
此外,印章归属应以生效司法判决为准,胡醇作为前任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章时系合法有权,罢免他的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尚在司法程序中,董事会无权就公司公章事务替代股东大会召开此次会议,“公司实控会产生变更之际,公司内部继续架空本人,此行为对公司不利”。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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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