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在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当晚,中炬高新(600872)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其中提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监管函》显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监管函》指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监管函》要求,“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函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合法权益。”
据湾财社记者此前报道,本次临时股东会议召开前,中炬高新第二大股东宝能集团旗下子公司中山润田曾以多种形式反对召开这次临时股东大会,甚至当天挂出一份董事会决议,称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意在取消股东会。
7月24日,中炬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举行。股东投票环节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等待后,股东投票结果出炉,包括中炬高新原董事长何华在内的四名宝能系董事均以超80%的股东投票被罢免,梁大衡、林颖、刘戈锐被委任非独立董事,刘锗辉落选。
而对于上述结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后又通过宝能官网发布声明表示,鉴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中炬高新第十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通过重要决议,即取消当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因此其认为,火炬集团组织的7月24日临时股东大会违法违规,会议无效;原有董事将继续履职。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
编辑:陈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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