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网店宣传页面
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去菜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体会,一些卖肉的档口挂着好多个灯,没有经验的人可能还以为这是为了美观,但档主的算盘打得可没这么简单。这些在电商销售非常可观的“生鲜灯”,就像手机照相机里的滤镜技术,不能反映产品真实的“颜值”,本来面相不怎么好的肉,一经灯光照射,反而显得非常新鲜。可一旦离开市场,就原形毕露,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媒体报道提到,这类“生鲜灯”用途广泛,猪肉对应红白光,烧腊、烤卤肉适用于红黄光;熟食产品适用于红暖光,蔬菜适用于绿白光等。其宣传语也很直接,“好生意都用生鲜灯”“好看才好卖”“不好看,谁会买?”“使用普通的照明灯,肉质略显发黑,无法激发客户的食欲”。可见,所谓的“生鲜灯”,主打的就是产品颜值,使用这种灯的档主未必有太大的恶意,并不意味着其产品一定存在过期的问题,“生鲜灯”只会让那些原本不怎么新鲜,或者面相不那么好的产品显得更好看,从而促成交易,那些对产品面相本来比较讲究的消费者,在“生鲜灯”的误导下,可能会选择购买。
对于档主来说,用了生鲜灯,那些不那么新鲜的产品最后可能也能卖出去,这样一来,存货少了,赚得也就多了。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偶然遭遇这样的经历未必会受到非常大的损失——以同样的价格买到质量不那么好的产品,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平时很多人不会想太多。大家不愿为了一点利益而去计较,即便发现了套路,也倾向于通过识别套路、规避套路的方式来避免自己掉进坑里。
只是,未必每个人都是聪明的消费者,如果经历的套路多了,难免就让人不悦,消费者不计较是一回事,可商户如果老是不讲规矩,把人当傻子,以此得利不说,还从来不受惩罚,那就说不过去了。类似靠“生鲜灯”诱导交易,甚至以次充好的做法,无疑就是一个让人反感的操作。这个办法出台后,很多人突然似乎解开了疑惑,意识到过去遭遇的那些套路是因为一盏灯在起作用,这也说明,这种操作很具普遍性。既然如此,定一些规划,划清红线,那就很有必要。
菜市场里套路多,产品怎样摆设,如何保鲜,如何以看似合理的方式缺斤少两,这大概只有业内人士才说得清楚。林林总总的套路中,哪些是说得过去的销售技巧,哪些是下三滥的手段,显然要分开来看。就拿缺斤少两这种事来说,有的地方监管倒很严格。前段时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开展一项称量器具缺斤短两专项检查,对使用弄虚作假计量秤具的商户现场挂上了“因缺斤短两被依法查处商户”公示牌。这波操作曝光后,很多人拍手叫好,而被查处商户则直言“没法做生意了”。
考虑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这一次《办法》明确“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监管原则。这样的规定给了足够的监管弹性,但确实提醒经营者要引起注意,守规矩才能受尊重,交易公正透明,街坊生意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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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