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发生多起儿童溺亡的悲剧事件。为什么青少年溺水问题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有无高发地区、时间段?发生溺水后如何开展自救、他救?南都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中国救生协会专家组成员申勇接受采访时表示,预防儿童溺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论是青少年、监护人还是教育机构、政府部门,都应增强安全意识;培养青少年的游泳技能、自救能力和辨别游泳场所是否安全的能力;提供更多适合青少年的游泳场地;加大宣传力度,在不适合游泳的水域张贴警示,定期开展安全巡护等。
7月24日,河北行唐5名初中毕业生在独羊岗乡西秀村一河道不幸溺亡。据报道,5个孩子常在一起玩,事发时水域周边没有护栏和标识。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实际上,近期各地发生多起儿童溺亡事件。7月初,湖北安陆一名儿童在大坝下游落水被冲走后溺亡。6月下旬,河北邯郸三名小学生在河渠溺亡。一名遇难学生家属告诉媒体,是三个孩子结伴玩耍时不幸溺水。6月初,梅州四名儿童在梅江边的亲水公园玩水时,其中一名孩子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早在5月下旬,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就专门发文提醒,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多地先后发生学生溺亡事件,令人痛心。该司发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根据人民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青少年防溺水大数据报告》,因溺水造成的伤亡位居我国0-17岁年龄段首位,占比高达33%;1-14岁溺水事故的比例超过40%,青少年溺水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河南大学体育学院的任焕焕认为,多数青少年溺水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水域安全知识、技能匮乏,抱有侥幸心理,对自身游泳能力、施救能力及水域环境了解不足,发生意外又无良好应对措施。
中国救生协会专家组成员申勇告诉南都记者,预防溺水事故,最重要的前提是提高安全意识,“要有对水的敬畏”。申勇说,在游泳场馆,有时会遇到家长不服从管理,只想按照自己的方法指导孩子游泳。部分家长的安全意识更为淡薄,“放任自己的孩子在本来就危险的地方玩水,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家长对安全教育的疏忽,也导致一些儿童在安全认识上的缺失和大意。
“还有一个隐患是,一些孩子只是掌握了游泳的基本技术,游远了就不行。但是家长觉得孩子已经学会了,孩子自己也这么觉得,一旦进入开放的自然水域,水温、水深、水流复杂,遇到突发情形,极为危险。”申勇称。
《2022年中国青少年防溺水大数据报告》显示,河道为近年来溺水高发地,溺亡率高达91.6%,12-16岁的青少年占据近四成。李蕾等人的论文《儿童溺水的防止方案专家共识》介绍,我国儿童溺水死亡率存在明显的地域和城乡差别。高溺水死亡地区主要集中在南方各省。农村绝大多数自然水环境,如池塘、湖、河、水库等无围栏,也无明显的危险标志,距离村庄和学校比较近,是儿童溺水的主要发生地。
成都体育学院的曾智勇对四川省中江县近12年来的中小学生溺亡案例进行了整理分析。他在文章中得出的结论是:当地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发生频率最高是在6月至8月、节假日以及放学后。发生频类最高的地点是:鱼塘、水库、河流和居民居住地附近的小溪、池塘等。
岸边的救生设备。(资料图)
“想预防溺水,就得先学会游泳。”申勇表示,虽然救生理论告诉公众遇到溺水“不要惊慌、大声呼救”,但是,没有经过游泳训练的人如果溺水,很难呼救。因此,尽早学会游泳、懂得自救非常重要。
高峰是广州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志愿服务队队长,从事水上救援志愿服务多年。他提供给记者的水上救援培训资料显示,若身处广阔水域或水流湍急等无法游泳自救情况下,要用最少的体能消耗,维持最长的生存时间。保持镇定、坚持忍耐,尽量借物原地漂浮,注意保温,不要盲目游泳求生。
现实案例中,常有几名儿童结伴,一人溺水,其他人去盲目施救,从而造成多人溺亡的悲剧。“我在开展青少年救生讲座时经常强调,同伴不要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引起周边人注意。如果旁边有救生圈等救生器材,立马抛给溺水者。”申勇提醒,即使会游泳,但没有受过专业的救生培训,贸然下水施救,也有可能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他认为,安全教育培训应教会青少年认识常见的救生器材,以及如何在岸上进行安全救援。
广州市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的培训资料也说明:“能在岸上救援的时候就绝不下水救援”“借助现场一切可利用的工具,不要徒手救援。”岸上救援方法总结为“叫、伸、抛”。叫,即大声呼叫求助,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伸,指的是借物延伸,利用竹竿、树枝、衣裤、毛巾等物品救援溺者。抛,是抛绳子拉溺者靠岸,没有绳子也可制作简易浮具抛给溺者,漂浮待援。
“发生溺水,最优的抢救时间是在4分钟内。”申勇表示,对于自然水域,如果不能保证安全,最好不要轻易尝试。其一是江、河、湖等水域,一般是常年爱好游泳的成年人进行畅游活动,基本是在熟悉、安全的区域,并且装备齐全、自担风险;其二是旅游区的开放泳滩,一般是划定区域可以游泳,且配备救生员。这种场合,如果儿童想游泳,一定要有监护人在旁,监护人须具备陪伴游泳的能力。
申勇告诉记者,目前有些地方的学校、家长、社会机构等对待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给孩子提供良好游泳教育培训的机会较少。“有些学校怕出事故,所以没有开设游泳课。”部分青少年的游泳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尤其是乡村地区更为突出。
曾智勇的研究论文也提到,中江县农村由于条件限制,缺乏正规游泳池,学生失去了学习游泳技能的场所,学校和政府也没有办法购买社会服务。不少农村中小学生只能前往野外自然水域玩耍。
“预防溺水是一个系统工程。”申勇认为,缺了哪个环节都不行。比如,培养青少年的游泳技能、自救能力和辨别游泳场所是否安全的能力;提供更多适合青少年的游泳场地;加大宣传力度,在不适合游泳的水域张贴警示,定期开展安全巡护。他提到,在乡村这一薄弱环节,有关部门应加强乡村学校在游泳方面的场地、师资建设的支持。
曾智勇从家庭、学校、政府三个层面提出了建议。家庭在暑期、节假日应加强对学生的监管教育;学校提升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开设防溺水教育专题课程,修建游泳池、开展游泳课程,保障学生需求;政府建立溺水网络数据库系统,加大水域监管治理,为学生购买社会游泳服务等。
采写:南都记者马辉 实习生包文瑾
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