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强调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南都记者注意到,关于民企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最近中央高层多次表态,国家部委也出台文件、给出具体落实举措。
再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南都记者关注到,如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是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会议就宏观政策安排、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活跃资本市场、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等方面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更好体现宏观政策的针对性、组合性和协同性。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力影响力。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要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集成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挖掘就业增长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主动、协同、高效抓好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国常会还提到,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抓好推进落实。
民企遭遇拖欠账款该找谁?国家发改委最新发文明确
南都记者观察到,近期围绕民企反映较多的拖欠账款问题,中央、国务院层面已有多次关注。
7月19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要求,对民企反映较多的拖欠账款,要求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具体来说,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7月20日,在国新办召开的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在介绍如何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举措提及,深入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有关情况。
而继昨日国常会召开之后,今天(8月1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中提出,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南都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该份通知问题导向地详列了民营经济发展遭遇问题的解决措施、牵头责任单位,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具体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此外,还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中国政府网也发布了《关于征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的公告》,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背政府诚信、不兑现承诺等方面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征集拖欠账款问题,也可通过该渠道反应。
采写:南都记者 陈秋圆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