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课堂、法律宣讲……大鹏新区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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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8-16 09:13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了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联合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各办事处、社区等全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涵盖生态课堂、垃圾分类研学、环保法规宣讲等方形式,吸引不少居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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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生态课堂,种下一颗“绿色”种子

8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联合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邀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专家翟生强,为新区葵涌中心小学、葵涌第二小学的学生和家长们带来一场生态课堂。

“城市生物里面大家见得最多的或者最有印象的是什么呢?”“是小鸟!”现场,翟生强以一个提问互动开场,讲述鸟的种类、生活习性、迁徙变化等内容,并以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小心撞玻璃门类比鸟类撞击建筑玻璃的“镜面效应”,介绍了深圳为保护城市鸟类在水鸟廊道建设、滨海湿地修复、暗夜天空建设等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讲座中,孩子们听讲并积极参与互动、自主思考对策,对城市生态保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垃圾分类科普,趣味课堂走进大鹏

为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助力大鹏新区垃圾分类先行示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组织近30名新区学生,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鹏新区2023年全国生态日研学活动,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以“寓教于乐”的沉浸式科普模式实现生态环保宣传教育。

活动借助体验馆“山海大鹏”弧形投影、主题宣传墙、废物再利用工艺品和互动体验装置,将新区海洋特色与垃圾分类知识有机融合,通过现场微课堂与分组抢答的方式,引导学生认识再生资源价值,理解垃圾分类与生活环境之间的重要关系,养成垃圾分类减量的生活习惯。

此次研学活动增强了学生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与绿色生活理念,大家纷纷表示,会继续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争做垃圾分类的传播者、践行者。

环保法规宣讲,生态法治融入群众

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还在大鹏新区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普法流动小站”的首站——坝光新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邀请专业律师向社区群众讲解《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及新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生活的重要性。

现场设置普法小站,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同时发放《禁塑限塑》《无废城市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等各类宣传资料,从生活垃圾处理到生态资源保护,多维度、多角度地向社区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与环境保护知识。现场,不少居民积极分享个人环保经验和体会,以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采写:南都记者 陈杏花 通讯员 肖思琪 赵婉婷

编辑:陈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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