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报,近日,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参股投资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应当符合金融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编辑:杨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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