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广东发布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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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9-20 16:24

每到夏季时分,突然而至的暴雨往往让人措手不及,尤其是前不久地席卷着深圳等地区的极端特大暴雨,导致了街道、地铁口、房屋等出现水浸的情况。

而城市内涝的偶发灾害事件,也引出了隐藏在城市建设繁华景象背后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大量路面硬质化导致天然雨水资源流失,一阵大雨便水浸街道,而又缺少对地下水的有效补充,全国许多城市地下水位严重下降,甚至出现地面沉降的现象。此外,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病也困扰着城市运行。

因此,为助力“海绵城市”建设,为其提供技术支撑——本着这一初衷,广东省标准化协会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团体标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专家组评审认为,该两项团标填补了该项内容国家标准的空白,为海绵城市建设和市场所急需,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具有提供技术支撑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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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标准

已成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当务之急

据了解,所谓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综合采用多种措施,有效地控制城市降雨径流,减少和缓解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文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使城市能够像海绵吸水一样,实现对雨水的自然渗透、自然蓄积、自然净化,有利于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就是建设具有“渗、滞、蓄、净、用、排”水功能的生物滞留系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园、绿地、人工湿地等低洼地段建设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系统发挥功能的关键就在于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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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的雨水花园实景

而所谓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是指通常用泥沙、有机物和其他有助于保持水分、截留吸附污染物和促进植物生长的腐殖材料加工配制而成的“人工土”“土壤代用品”。其具有良好的透水、渗水、净水、蓄水功能并含有适量的有机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成活和生长。生物滞留生长介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原材料,其产品质量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质量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成败。

然而,这一作为重要原材料使用的产品,一直未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据了解,不少地方生物滞留设施所使用的产品由施工单位自行生产,通常是将在市场购买的生长介质原料运到施工现场后简单搅拌后直接使用,既无严格配比又无产品品质检测,生长介质的质量难以保障,致使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实践表明,尽快制定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标准,保障和提高其质量水平,已成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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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生产现场

对13种土壤肥力指标含量作出规定

体现保水性的土壤饱和含水率应不小于40%

有鉴于此,在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参阅欧美等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资料基础上,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两项标准。

据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以及使用要求等内容。

技术要求主要三方面:一是一般要求。包括生物滞留介质应为壤土类颗粒质地;应具备常规土壤的外观,有一定的疏松度,无明显可视杂物;pH值5.0~8.0,含盐量0.30mS/cm~2.0mS/cm;土壤肥力包括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和水解性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共13种指标的含量都作了规定。

二是核心技术指标性能要求方面,参照美国标准,规定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在松散状态时,体现透水性的土壤入渗率应达到150mm/h~360mm/h,在压实程度为80%时,土壤入渗率应达到60mm/h~150mm/h;体现保水性的土壤饱和含水率应不小于40%,宜为50%~60%。该两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环保卫生要求方面,要求采用污泥、淤泥作为生长介质原材料的,应经无害化处理、改良、熟化,技术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无明显异臭气味,避免滋生蚊蝇,对镉、铅、汞等8种重金属含量规定了严格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同时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评价》规定,要通过开展评价活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要求》的实施。评价类型包括第一方即生产单位自我评价、第二方即使用单位评价、第三方即独立的具有资质的评价组织评价。对评价组织、评价依据、申请第三方评价条件、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划分等都作了规定。评价内容包括技术要求评价、服务要求评价、效果要求评价、经济可比性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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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两项标准在制订过程中收到来自职能监管部门、科研院所、设计院和用户等多方面的专家反馈,并对两项标准的完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专家均对两项标准的制订表示肯定和欢迎,并认为技术指标和要求既有先进性又切合实际可行。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

编辑:邱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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