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政府批复了清城区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美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广东精美公司5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个责任单位和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去年4月3日上午11时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的广东精美公司熔铸二车间发生深井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清远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现场。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广东精美公司熔铸二车间9#深井的铸造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脱离模盘操作岗位,现场无人监护,模盘结晶器漏铝未被及时发现、正确处置。高温铝液冲刷、浇注在托盘牵引钢丝绳与导轮上,造成托盘牵引钢丝绳抗拉强度下降、断裂;大量高温铝液倾泻至深井,瞬间于9#深井发生物理与化学的混合爆炸,9#深井爆炸导致6#深井第二次爆炸,造成熔铸二车间5名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广东精美公司对熔铸车间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纠正熔铸车间涉事作业人员脱岗违规行为,企业自查自纠不严格,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下;佛山市航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安装的深井铸造设备(含报警联锁系统)不符合国家“铝七条”的要求;广东安源鼎盛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清远高新区属地和有关监管部门存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检查执法不够细致、深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
调查组对广东精美公司项某前、许某平、王某同、凌某林、文某云等5人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广东精美公司、安源鼎盛公司及董某峰个人建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个责任单位和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事故调查报告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强调清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培训警示教育,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本质安全,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采写:南都记者黎玉莹 通讯员清应急
编辑:黎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