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遇上“水浸街”: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何又现内涝?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佛山
原创2023-09-26 12:04

9月7日至8日,在台风“海葵”残余环流和季风共同影响下,广东佛山遭遇特大暴雨,导致市内多处发生内涝积水。

据佛山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3年,佛山发生城市内涝较为严重的有两次,其中一次就是刚过去不久的“9·8”特大暴雨引起的内涝。

数据显示,在“9·8”特大暴雨期间,全市先后共出现171个积水点,平均水深在0.2米左右。佛山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何会在多个区域出现“水浸街”现象?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降雨量已破佛山历史纪录,顺德乐从录得最大24小时雨量435.1毫米,远超佛山目前的内涝防御标准。

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刘鹏表示,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是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最佳方案,但海绵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不是狭义理解中的单靠“低影响开发设施”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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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涝标准

中心城区需实现50年一遇排涝标准 

佛山标准离特大城市标准仍有差距

城市内涝是如何形成的?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城市内降雨强度超过了排水能力导致积水的现象。而城市内涝易发区域包括城区低洼地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以及在建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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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佛山整体排涝已达30年一遇标准

“9·8”特大暴雨期间,顺德乐从录得最大24小时雨量435.1毫米,超过2015年台风“彩虹”登陆的24小时雨量404.4毫米,而这个级别的降雨量远超佛山目前的排涝标准。

佛山的排涝标准是什么级别?根据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数据,截至“十三五”时期,佛山城市排涝能力达到10~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完标准。中心城区78%的排涝片区排涝能力达到30年一遇标准,非中心城区58%的排涝片区达到20年一遇标准。

“目前佛山一部分区域(排涝标准)也达到了50年一遇,未来佛山的最高建设标准也是50年一遇。”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刘鹏透露,现在佛山整体已达到30年一遇标准。

南都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到2025年,中心城区、南顺联围的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完,其他区域为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

另据公开资料,佛山50年一遇的内涝防治标准对应的日降雨量247.2毫米,而这也解释了“9·8”特大暴雨致佛山多处发生内涝的原因:9月7日8时至8日18时,佛山全市平均降雨量为250.6毫米,共220个站点录得250毫米以上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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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内涝防治标准应为50-100年重现期

那么,按照目前规划,佛山的内涝防御标准对比国内其他城市如何?先看同样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广州。2022年初,《广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在市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规划广州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20~100年,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100年。

所谓重现期,即通常说的“X年一遇”。100年的重现期,一般指“100年一遇”。

再看我国最早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青岛。根据青岛的最新规划,其城市排涝标准是中心城区、西海岸城区西区、胶州城区、上合示范区、新河片区内涝防治重现期为50年。

另外,按照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目前我国的内涝防治标准是20-100年重现期,根据城市规模和类型,分别是超大城市100年、特大城市50-100年、大城市30-50年、中等城市和小城市20-30年。

而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佛山属“特大城市”之列。这意味着,佛山的内涝防治标准应为50-100年重现期。所以,目前佛山距离该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

不过,刘鹏认为,内涝防治标准建设要根据城市的具体现实情况来确定,需考虑城市财政、气候等多方面原因。

内涝防治

十余年前佛山新城已应用海绵城市理念

佛山获中央财政9亿海绵城市专项补助

提到城市内涝防治,多数人都会想到“海绵城市”。据《中国建设报》报道,“海绵城市”一词首次出现,是在2012年4月召开的“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海绵城市”自此逐渐成为大众熟悉的新概念,一度成为网络热词。

同年,佛山市先行探索开展海绵城市工程建设,打造了金凤凰广场、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碧桂园总部大楼、龙舟广场、三水水都湿地公园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龙舟广场建设上采取“全海绵”设计

“其实,佛山新城在2005、2006年搞建设的时候,已经开始初步用到海绵城市的理念了。”刘鹏说,佛山新城的所有板墙是可以透水的,没有采用混凝土的“硬做法”。

据了解,佛山新城从早期规划和建设时,就构建多目标的雨水系统工程,将自然途径与人为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以佛山海绵城市建设重要项目之一的龙舟广场为例,其总占地约16.5万平方米,分两期开发,建设上采取“全海绵”设计,能截留85%的雨水;而8公里的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内则铺设了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渗透路面以及自然地面,能够强化新城雨水的滞留能力和渗水能力;另外,佛山市图书馆的绿色屋顶还可对雨水进行收集、过滤、回收,屋顶建筑面积达4.6万平方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大于40%,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且屋顶还采用雨水回收系统,降低雨水的外排量,能够缓解城市市政管网的排水压力。  

佛山在全省率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佛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佛山到2030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远景目标。在规划实施方面,佛山市构建了“1+5+7”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划分了佛山新城、奇槎片区、三山新城等7片重点建设区域,确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各项目标指标。

2021年,佛山修订2017年发布的《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并明确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2022年11月,佛山市以总成绩第一成功获批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2023年5月,佛山市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在国家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脱颖而出。未来三年内,中央财政将给予佛山9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水浸何解

“海绵城市”是防涝“万能灵药”?

专家称海绵城市建设要做好“三个系统”

暴雨来临,城市出现水浸,对“海绵城市”的质疑声总会再次出现。海绵城市建设已非一日,为何强降雨时“看海”现象却仍屡见不鲜?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很多人对‘海绵城市’的理解是狭义上的。”刘鹏说。根据定义,海绵城市是一种现代城市雨洪控制系统,旨在让城市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像海绵一样有效吸纳、蓄渗和缓释雨水,控制雨水径流。

不过,刘鹏提到,不少人以为海绵城市等同于“低影响开发”(LID),而其实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下称“三个系统”)共同构建,“不是大家说的单单建一个雨水花园、绿色屋顶或者透水路面就可以。”

事实上,早在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其中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刘鹏解释,根据规划,低影响开发设施在佛山能够应对的降雨量只有20几毫米,而如果单靠这个级别的防治措施,是无法解决内涝问题的。但低影响开发设施能有效降低热岛效应,缓解面源污染负荷加重,因此低影响开发设施也必须要建。

“但我们不能因为做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就降低另外两个系统的设计标准。”刘鹏说,以佛山新城为例,低影响开发设施只能应对百分之七八的降雨量,剩下百分之九十多的工作量要靠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这三个系统需要各司其职,主管部门也要严格控制好质量,“如果质量没有管控好,后续的管养也没有做好,那么自然会有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出现。”刘鹏说,佛山应当加强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即“验收标准未达到,就不允许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因此,刘鹏认为,如果说以传统的“低影响开发”来理解“海绵城市”,那么海绵城市当然不是城市内涝的“保护伞”,“但如果把这‘三个系统’都做好了,那么城市内涝是可以解决的。” 

可以有1~3个小时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

那么,是否符合内涝防治标准就代表“一点都不能积水”?刘鹏解释,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居民和工业、工商建筑的底层不进水,至少有一条车道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同时根据区域划分不同,可以允许有1~3个小时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所以并不是说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不能有一点积水。”

另外,对于市民反映较多的佛山新城部分区域存在水浸问题,刘鹏个人判断,是市政管网的雨水系统(即“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存在问题。例如,佛山新城道路设计的时候,是否已在路面低点设计引水口;如果做好这个设计,可能是管网出现问题,“所以要通过机器拍摄管道内部情况来判断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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