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青少年是互联网“原住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近年来,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网络暴力、信息泄露等“魔爪”不时伸向青少年。如何构建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机制,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挑战,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2023年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起草历时近10年,三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这部国内首个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终于落地。
“这是全球第一部全面规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国家级综合立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工作顾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公示,不仅体现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也对国际社会探索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条例》从立法层面有效回应了时代需求和人民期待。这不仅意味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立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在网络领域的制度补全,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防网络沉迷以及打赏网络直播等现实问题的关注。
条款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
从2016年9月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36条,到2022年3月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拓展的67条,再到如今定版公示的60条,7年间,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保障网不断筑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较,本次正式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哪些新亮点?
“从问题导向出发,在网络欺凌、防沉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场景下,条例的指导监管措施铺开得很全面,且相当接地气,这是我最深刻的感受。”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对南都记者分析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措施可操作性极强、条款全面深入,“甚至具体到各违规机构对应的罚金规定、网络平台的动态核验要求、各级学校及政府机构应协同建构的课程等。”
孙宏艳表示,《条例》走深走细走实,监管防治风险前置,事后处置追责措施也更严格,正是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提升的重要表现。“法律体系更完善,治理对策更有效,程序更严密,能看出国家对织牢未成年人网络防护网的决心、信心、毅力。”
共青团中央:联合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开展反电诈行动
《条例》强化了家长的监护职责,以义务性条款的方式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同时也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加重了网络平台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防沉迷等方面的责任。对家长、学校、平台等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都作了详细规定,“社会共治模式也是一大新亮点“。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育是一个体系化的大工程,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调联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储朝晖对南都记者表示,从整体规定来看,条例在网络保护中更强调管控和防治,“但相对于学校和平台,家长群体人数更多、个体更多元,监管要求的落实难度更高。”
在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方面,《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到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监护人应当合理使用并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等,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
“强调的就是协同高效。”孙宏艳以《条例》中明确的国务院教育部门、国家网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家校及各类网络平台、电子厂商、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共建共治的多方举措,点赞其“社会共治”新思路。
除了家校平台,各级政府机构及业界协会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协同发力也聚焦了社会的密切关注。社会共治新思路下,共青团将如何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在27日上午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共青团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今年将联合全国4000多家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开展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的专项行动。同时,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一方面是资源的融合,如出台相应政策扶持优质公益的出版资源与平台运营的整合,生成更多符合未成年人心理认知规律特点的内容产品;面向青少年研究的行业协会要用好学术支持力量,助力合规审核,支持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内容向善向好。”孙宏艳认为,对政府组织及行业协会来说,在落实《条例》敦促的监管要求之外,职责范围内能做的还有更多。
最高检:至今年9月共诉
涉未成年人网络侵害犯罪1.16万人
现阶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存在的另一个棘手问题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为什么特别强调未成年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27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去年以来,针对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纠正漏诉302人。
涉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的网络恶性犯罪数量之多,后果之恶劣,触目惊心。“近年很多网络恶性案件中都有平台对未成人信息保护不力的情况存在,未成年人面对信息和网络内容更加脆弱,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经验,易受到不适宜内容的负面影响,包括网络欺凌、成瘾行为、隐私泄露等。因此,强调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保护至关重要。”储朝晖向南都记者表示。
对此,佟丽华分析称,条例在进一步强调未成年人上网实名认证、收集信息符合必要性要求、制定信息泄露等应急预案、内部管理中最小授权等制度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规定了便于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查询、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的具体规定,严格禁止设置不合理的限制;二是个人信息处理者每年要对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合法性情况进行专项合规审计,并要将审计情况及时报网信等部门;三是对网络企业发现未成年人私密私信时要采取提示、停止传输、保存记录甚至报警等特别措施,以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等违法犯罪的侵害。
《条例》中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则相当细化的分龄场景,意味着网络服务需要建立有效的用户身份认证和年龄分级系统,实施差异化的服务策略。对于平台来说,一方面需要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另一方面,需要识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防止其沉迷网络。对于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和防沉迷实名信息搜集这一结构性难题该如何平衡?
未成年人模式主要通过对移动智能终端(主要是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简化操作进行设置。该模式之下,原本由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识别未成年人用户,现在可交由家长进行设置。家长首次设置后,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操作系统中的应用即可自动开启未成年人模式,无需搜集更具体的个人信息。
“在网络实名认证层面,官方统一的后台电子身份实名认证系统应作为技术支持”,孙宏艳向南都记者分析条例亮点时强调,条例非常具体地提到了直播发布者的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且规定不得向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这对于补上“未成年模式”的实际准入漏洞意义重大。
让“未成年人模式”真正能用、管用、好用
“只保护而不赋能,将只会培养出一批网络时代的巨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治杰在署名文章中认为,网络保护的前提是触网,网络时代的未成年人如果没有机会接触网络,必将成为时代的弃民。
引导青少年科学合理使用网络,是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道屏障。
”未成年人网络模式的主要问题是内容单一、覆盖程度不够,导致孩子们感到不满意。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是让未成年模式的内容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符合他们的需求。”储朝晖介绍,要有比较充足的内容供应才能做用户分龄,而相对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条例明确了各相关主体应如何提供、丰富符合未成年人需要与特点的网络内容,“此前草案中对于未成年人如何利用互联网发展自己的权利,并没有很好地展开,在正式条例中比较好补足了这一缺口。”
“市场主体对<条例>相关制度已形成共识并且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今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称,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方面的沉迷问题,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推出升级防沉迷系统,推动“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条例》对相关要求作进一步明确,与前期的实践能够实现有效的衔接。
此前"未成年人模式”实际上对企业来说更多的是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动力不足。此次《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作为具象化的规定,这种模式指引意味着平台可以开拓新的用户群体和市场空间。”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林说。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了网络保护专章,第七十一条提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
如何让“未成年人模式”真正能用、管用、好用,更好地帮助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
储朝晖在采访中提出建议:“对于家长来说,要给予孩子规范使用网络的节奏感,比如每天赋予他们固定的时间去浏览网络,对于他们浏览的内容给予引导等,让他们早日形成自己规划生活的能力。”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则坦言,易沉迷网络游戏的孩子,多数是缺乏温情教养方式的孩子,不会应对压力、缺乏社交能力、自我认同度低。“在学校共育社会共治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性格培养及心理干预这块要予以倾斜,尤其家庭的养育环境和示范效应尤为重要。”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
《条例》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压实平台责任,净化网络内容,禁止面向未成年人的商业营销采取自动化决策形式,禁止以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方式推送不良信息,破除“信息茧房”,强化技术管控,防治网络沉迷,多管齐下,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生活空间。
“与这部条例出台的同一时段,美国未成年人领域的大新闻则是33州联合起诉Meta ,指控其产品危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企业尤其是大型平台企业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体系?我们国家可以说为世界指明了方问。”佟丽华向南都记者表示。
《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的顶层设计。本次《条例》则进一步细化上位法相关要求,将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设计。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设置相应制度,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
在夯实平台未保责任合规方面,《条例》不仅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殊保护规则纳入其中,还将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等新型负面网络活动作为平台治理重点。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条例增加了“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以及“优化相关算法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加强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在未成年人反网暴举措的细化上,可谓苦心孤诣,亦极大强化了平台主体责任。
“希望相关企业尤其是大型平台企业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战略。”针对《条例》强调的网络企业主体责任,佟丽华在采访中建议平台重点从三个视角及时开展工作:一是构建起平台企业内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二是及时邀请独立第三方对企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状况进行专项评估;三是结合《条例》以及法律政策的要求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 刘嫚
编辑: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