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庄宜生的遗体送别仪式在汕头市殡仪馆举行。11月5日晚上11时,庄宜生因长年患病,不幸去世,年仅56岁。
庄宜生胸前挂满勋章。
仪式上宣读了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唁电,介绍了庄宜生的生平事迹。全体人员胸前佩戴白花,行默哀礼。默哀结束后,全体整齐列队,面向庄宜生的遗体三鞠躬,并依次瞻仰遗容、敬献鲜花,含泪做最后的告别。
送别仪式。
庄宜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潮州市潮安区人,生前系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1994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以后,他一直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2000年10月,他积劳成疾,患上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多种疾病,只能依靠每周三次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市公安局安排其病休。
生病后他不忘本职,仍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穿行在街衢之间,有事就管,有贼就抓。有时做完血液透析,身体十分虚弱,他就让妻子骑自行车、摩托车搭载自己“巡街”。
病休后,庄宜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约230名,制止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510多次,获得了“擒贼王”的美誉。
他说:“抓贼是我的天职,党却给了我这么多荣誉,群众给了我这么多厚爱,我唯有感恩,感恩地生活,感恩地回报。”病休后,他为群众做好事、实事近750多件。每次出门,路上总会有些陌生人向他敬礼、竖大拇指,主动和他打招呼。
2011年3月,庄宜生开通了个人微博,拥有10万多名粉丝,发帖6千多条。很多群众把庄宜生的微博当成了警情求助平台,每一条求助信息他都仔细阅读,认真回复,竭力帮网友们解决困难。2015年1月,他又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向大众传递着正能量。
2010年8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向庄宜生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6月12日,由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结果揭晓,庄宜生光荣当选。
采写:南都记者 韦娟明 通讯员 谢璇璇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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