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网红“阴阳”致歉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巧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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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11-21 10:43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林铭溱 通讯员黄驿媚 黄一峰 刘梦薇  百万粉丝“网红”李某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赔礼道歉后,公开发布了“阴阳怪气”的致歉声明,原告刘某因不满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了案件详情。

百万粉丝“网红”侵犯他人名誉权

“阴阳怪气”致歉被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是一名微博粉丝过百万的网红,刘某在短视频平台粉丝过10万。

李某曾于2021年发表12篇评论刘某的新浪微博,公开称刘某“疑似诈骗”“敛财”“洗粉”“布局”“涉嫌传销”“割韭菜”等,还称其为“败类”等。刘某遂将李某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侵害了刘某的名誉权,判决李某在案涉微博账号内置顶发布致歉声明,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保留时间不少于九十日,且不得设置观看限制。

判决后李某在其微博发布了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后刘某以李某并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致歉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早就发微博致歉了,凭什么还要强制执行!”李某在得知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找上了法院。而刘某则认为,李某根本没有履行赔礼道歉。

执行法官黄一峰随即对案件执行情况展开调查。原来两个月前,李某在其微博置顶发布了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

紧接着李某又发布了一则“真实”的致歉声明,其中表达了自己关于致歉声明的意见未被法院全部采纳的不满,表示上一则致歉声明的内容并非其本意。

随后,刘某将李某道歉博文截图并配上讽刺的语言发布在视频平台。双方粉丝开始互相拉踩、谩骂、投诉、举报等行为。

李某发布的两则致歉声明,因被他人投诉侵犯了刘某人身权益而被微博删除。

在法院调查期间,李某在其微博发布了10余篇博文,喊话刘某“有本事再起诉我啊”,并对法院公正性表示质疑,部分微博同步艾特多家法院和新闻媒体,企图利用舆论干扰法院执行。

刘某一方则多次要求法院尽快对李某采取拘留、罚款制裁措施,并要求李某重新发布致歉声明90天。

法官召开执行听证会促和解

释法说理下双方“解心结”

执行法官黄一峰认为,要了事结案,解开双方“心结”是关键。且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是拥有众多粉丝的博主,存在强烈的对立、猜测、质疑情绪,该事件应停止在网络继续扩大发酵,误导更多网友。

因此,执行法官黄一峰决定尽快召开执行听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面对面对话平台,在厘清事实、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的行为选择。

在听证会上,黄一峰首先向李某释明立案登记制,消除其对执行立案程序的质疑。同时告诫李某,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应该避免再次侵权。

如果不认可判决,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而不是服判后,又以其他方式进行质疑或表达不满,用舆论干扰法院执行。

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之后,黄一峰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

一方面,黄一峰逐条分析李某所发“阴阳怪气”的微博背后所指含义。李某在事实与法律的阐明之下逐渐动摇,法官黄一峰随即提出和解的条件。

另一方面,刘某因此案身心长期受到折磨,看到李某态度改善,也主动接受了和解。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化解了心结,李某表示愿意和解道歉,刘某表示同意和解并将删除提及李某的视频、引导好粉丝。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庭后,双方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

据法官介绍,在司法实践中,赔礼道歉是执行难题,尤其是网络人格权侵权案件中的赔礼道歉,多数被执行人不愿主动履行判决,均希望法院在媒体上通过发布判决主文的方式“替代履行”。

然而,被执行人主动赔礼道歉不仅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恢复名誉,还承载着当事人内心抚慰、关系修复、社会公众正向引导等多重法律价值,这是简单公布判决主文不能带来的效果。

因此,在涉及网络道歉类案件中,不能简单的通过发布判决主文来为被侵权人恢复名誉,而是要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赔礼道歉。

至于法院发布判决主文作为替代履行,是被执行人明确或以行为表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其主观恶意和影响程度进行惩戒后,帮助申请人恢复名誉的最后选择,不是被执行人逃避履行赔礼道歉义务的挡箭牌。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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