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惠州住建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近年来惠州查处的三起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在通报的3起典型案件中,其中两起涉及工程违法转包案,另外一宗涉及违法肢解发包案,累计被罚没105万元。
两宗违法转包案,都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其中“潼湖镇三和村远荣智能项目”违法转包案,是四川鸿渐浩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远荣智能项目(二标段)中承接脚手架劳务工程,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工程转包给个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2022年9月28日,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四川鸿渐浩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3200元;责令改正,将该单位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
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固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违法转包案中,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陈江街道固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转包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7月15日,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金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962203.42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000元。
另外一宗工程违法肢解发包案,是惠东县“怡景湾·喜洲三期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龙熙实业有限公司将该项目9#楼、10#楼大堂及地下室电梯厅、11#楼地下室电梯厅的室内精装修工程发包给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肢解发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8月22日,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惠州市龙熙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3429.15元;对直接责任人邱永海处以罚款人民币205.75元。将该单位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推送至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
惠州住建局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举一反三,督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警示教育。要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出借资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编辑: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