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玮 发自北京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无论是从实践还是从理论方面,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都具备成熟条件,生态环境部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
赵柯表示,今年9月份,十四届全国人大发布了立法工作规划,立法规划把生态环境法典列入了一类项目。所谓一类项目就是条件比较成熟,在任期内要提请审议的。“也就是说,本届人大期间就要提请审议,我们可以乐观的估计,审议时间可能还会提前。”
赵柯介绍,环境领域编撰法典具备实践基础。截至本月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法律总数是299件,其中环境资源方面的有35件,超过十分之一,这为法典编撰提供了非常好的文本支持。
据介绍,前期生态环境部已经组织相关部属单位和大专院校做了一些基础研究,例如系统整理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相关制度规范进行分析研究。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调研座谈,了解基层对法典的需求和对条款的期待,收集地方的意见建议,梳理整合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研究提出平移、修改、补充等一些意见建议。
结合生态环境的实践,赵柯在发布会上也就生态法典编纂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坚持有序衔接,充分吸收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成果。建议全面吸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当中所有有用、有效的条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些制度。同时,适当地进行整合完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建议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工作的现状,考虑人民群众的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系统修订不适应现实情况的条款。编纂一部符合社会实际,有实践基础,可操作性强的生态环境法典。
三是坚持包容并蓄,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成果。建议梳理党中央的最新指示要求,吸收改革的实践成果,尽力填补立法空白,同时也要维持开放性。因为我们还会有一些新的领域出来,还会碰到过去没有碰到过的情况,对这些情况也需要有预留法律规范的空间。同时,对于未来新兴领域的单行法也要留出一定的空间。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