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发布《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及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结果的通知》,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芦村村上榜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200年的古荔枝树、“争富节”、无工矿企业、积分治理、修建烘干厂加工鲜果蔬菜……这些鲜明的标签,共同描绘了芦村村独一无二的画像。芦村村总面积约6.12平方公里,总人口1476人,村民以种植水稻、花生、荔枝、龙眼为主。
近年来,芦村村以强农兴旅促经济发展,以积分治理创文明乡风。同时,坚持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实现党组织建设、生态农业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芦村村认真落实省、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先后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广东省宜居示范村庄、广东省卫生村、惠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编辑: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