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全面禁用“生鲜灯”,中山菜市场生鲜褪去“美颜”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中山
原创2023-12-01 22:39

12月1日起,正式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生鲜灯”,违者可能面临最高30000元罚款。今日,南都记者走访了中山三家农贸市场和一家生活超市发现,各个市场内大多数档口都已经换上了普通的照明灯,但是有部分档口及超市生鲜区依旧在使用着“生鲜灯”。

全面禁用,确保生鲜“素颜”上市

在一些超市和农贸市场里,商家会给肉类、果蔬等农产品打上“生鲜灯”。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肉类在偏红色的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的光源下则显得更为翠绿,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商品“美颜”,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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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从而误导消费者。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了明确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生鲜灯”将全面禁用,所有生鲜食用农产品都将褪去“美颜”,“素颜”示人。

记者走访,部分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

12月1日,南都记者走访了安山市场、泰安市场及民族东市场三家农贸市场发现,市场内大多数档口都已经换下了曾经使用的“生鲜灯”,换上了更接近自然光的日常照明灯。“我们10月份就收到市场管理人员的通知了。”泰安市场一猪肉档老板向南都记者透露,自收到官方消息以来,就开始了相关的准备工作: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并及时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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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少部分档口仍然使用着“生鲜灯”。民族东市场一位仍用着“生鲜灯”的档口老板告诉南都记者:“我们已经下单购买了新的灯了,但是还没有到,到了之后就会马上换上的。”这位老板表示,市场管理人员今天也来检查过,今天下班前就要把灯全部换掉,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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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南都记者观察到,位于南江路的一家生活超市,其生鲜区依旧在使用着“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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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很配合去做的。”安山市场的管理人员梁先生表示,我们10月份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明确12月开始实施,我们也提前通知过商户,今天也检查过实施情况,商户都是很配合工作的。

市民点赞,支持生鲜回归真实面貌

对于市场这一番全新的景象,中山市民纷纷点赞,表示支持。“当然是换了(‘生鲜灯’)好,能看见肉本来的颜色。”泰安市场中一前来买肉的市民向南都记者透露,“生鲜灯”更换之后,颜色也没那么刺眼了,肉本来的颜色也更清晰了。

“肯定支持啦,一眼就能分辨肉新不新鲜。”市民蒋先生也说,换成普通照明灯之后,买肉就不用再像以前一样要拿到没有灯光的地方看一眼确认肉品是否新鲜了。

市民黄先生表示,以前被“生鲜灯”骗过不少次,看着很新鲜、很红润的肉,买回去一看,发现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完全是两回事。“现在要比以前真实很多,这些肉本身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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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如果12月1日后,经营者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采写:见习记者 刘继贤 实习生 黄敬奎 邓欣悦

编辑:刘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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