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黑龙江 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最大的芦苇湿地,也是野生丹顶鹤种群数量最多的繁殖栖息地。在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年半之际,12月5日,南都记者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湿地保护法集中采访团来到扎龙,了解保护区如何落实湿地保护法新规,守护这片“地球之肾”。
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野生丹顶鹤。南都记者 程姝雯 摄
南都记者了解到,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21万公顷,在这21万公顷的面积上分布着各类的自然资源,也衍生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为强化司法对环境生态资源的保护,在市区两级人大推动下,今年6月5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扎龙环资旅游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这是当地司法领域对环境资源生态司法保护的一次重要探索,具有标志性意义。
扎龙环资旅游巡回法庭。南都记者 程姝雯 摄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环资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孙陆阳告诉南都记者,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多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除传统的罚金刑之外,责令被告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对生态破坏补植复绿,对于损害不易修复或无法修复的,进行替代性修复。
孙陆阳介绍,铁锋区人民法院自2010年起就将环资工作作为一项专门性审判工作,建立了专门环资审判合议庭,开展了相关制度建设,开展环资工作以来,共受理涉刑事的环资案件近20件,30余人受到刑法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湿地保护法提倡科学推进湿地恢复,明确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对破碎化严重或者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修复,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
孙陆阳介绍,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巡回法庭也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增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刑衔接。一方面,与行政机关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发现可能诱发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的行为,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审理普通案件中,如发现可能涉环境资源类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线索,通过司法建议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形成有效畅通的衔接。
孙陆阳还提到,在诉讼中,巡回法庭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与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对于在刑事案件中同意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愿意积极承担修复责任的被告人,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司法机关通过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的悔罪态度、承担修复责任的积极程度,对认罪认罚进行实质性审查,做到“认罪认罚从宽”与和“恢复性司法”相衔接。
“在诉讼之后,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则是要关注判决的落实,对于环资案件来说,一个判决的宣告并不是司法工作的结束,而是生态环境修复的开始。”孙陆阳表示,司法机关也在积极探索多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比如通过责令被告人补植复绿、进行替代性异地补偿等方式。
孙陆阳还介绍,巡回法庭还正在积极建立环资审判专家库,和当地的高校、科研院所成立共建单位,让司法活动中的评估修复和验收更具备司法公信力和专业性。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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