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编辑:刘耀宁
天河区教育局与省中医院合作,携手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01:16
土耳其总统:支持俄乌代表团的谈判继续推进
深圳试点探索道路货运零排放走廊,推进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
00:53
东莞高架桥现断头路有车坠桥5人死亡,责任认定调查推进中
00:38
关注南方都市报公众号获取最值得一读的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