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十届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暨“纪实影像照见未来——纪录片公益版权合作与发展主题研讨会”举行。为创新公益版权合作模式,纪录片节首度打造了纪录片公益版权合作平台。
本次研讨会由广州图书馆广州纪录片研究展示中心与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联合主办。来自图书馆、科技馆等公益机构的代表,与纪录片界的专家和从业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在平衡好公益属性和商业价值的前提下,让纪录片更好地在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价值。
穗沪联动,开创公益版权合作新模式
会上,上海音像资料馆和广州图书馆达成深度合作意向并举行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约定双方将合力开拓和推广纪实影像资源公益版权模式,如从建立城市影像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纪录片资源合作机制、策划组织多种形式的纪录片文化活动和专业交流活动、联合举办纪录片创作培训等方面,共同开展基于公益服务、学术研究、公共教育的纪实影像资源共享和利用。
广州图书馆馆长方家忠(左)和上海音像资料馆副馆长沈小榆(右)现场进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
据悉,上海音像资料馆成立于1984年,经过数十年的耕耘,资源采集网络遍布全球,拥有从1898年至今的新闻纪录片、专题片、素材以及各类影像档案等具历史价值的珍贵音视频资源。广州图书馆自2018开放了广州纪录片研究展示中心,持续引入中外经典和优秀纪录片、城市纪实影像等资源,并依托馆藏资源向市民提供丰富的纪录片文化服务。2021年,两馆共同举办面向公众的“双城·纪—-早期城市纪实影像赏析交流会”,读者反响良好。得益于这些探索实践,双方才得以达成合作意向,这对于公益版权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借助公益机构为平台,让纪录片惠及更多市民
纪录片作为“记录”和“阐释”相结合的媒介文本,在知识传播、社会教育及公众服务等方面拥有巨大潜力。围绕这方面的探索与实践,来自国家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和上海音像资料馆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家公益机构的经验。
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影视资源建设负责人丁曦表示,图书馆可以为纪录片的长期保存和持续传播提供保障,欢迎社会各界将纪录片作品捐赠给国家图书馆,通过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让作品的人文精神持续发光发热,发挥作品的长尾效应。
广州图书馆广州纪录片研究展示中心资源建设负责人马泳娴提出,希望未来能在平衡权利人经济利益与社会获取知识需要的前提下,推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面向公益文化机构的公益版权制度,让常态化、主题化、专业化纪录片惠及更多市民。
对于纪录片资源建设的可行模式,上海音像资料馆综合编研部主任汪珉建议,一是内容生产方、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机构可以探索组成公益版权影像资源联盟,在尊重版权的基础上开展公益播映服务;二是合作建设线上纪录影像资源库,更好地为学术机构提供研究支持,让民众便捷地触及优质内容;三是加强对海外关于中国历史影像的收集和引进交流,同时参考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公益版权采购体系。
公益机构与纪录片行业牵手
共议公益版权合作前景
2022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新时代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体现了国家对纪录片有更多功能性的期待。如何在平衡好公益属性和商业价值的前提下,让纪录片更好地在公共服务体系中发挥价值?纪录片行业协会和制播机构以及公共图书馆代表的代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会长陈大立充分肯定了纪录片的公益价值和历史价值,指出目前影响图书馆等公益机构收藏纪录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立法支持。对此他呼吁,让有话语权的国家机构、政策机构参与讨论,带领业界对纪录片的公益典藏和使用做出规划。同时,可以由部分公益机构牵头,联合建立公益版权交互中心和纪录片典藏中心,推动纪录片作品进入公益机构的馆藏体系。
在CNEX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陈玲珍看来,公益机构引入纪录片馆藏时,一是应当遵循影片的市场发行机制,找准公益版权的定位,让纪录片作品在发挥社会效应的同时反哺创作者,促成良性循环;二是转换思路,不一定要追逐新的、热门的纪录片,可以从自身定位出发,选择高品质的、符合服务需求的作品。
腾讯制片人王映潼表示,图书馆读者与纪录片受众人群可能存在较大重合,图书馆是一个很好的纪录片展映场景。为了获取有态度、有价值观的产品,相信观众也愿意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因此公益机构的纪录片馆藏资源建设未必需要完全排斥商业化运作。
杭州图书馆电影分馆主理人徐祖明提出,当今时代公众的阅读习惯已经从文本转向影像,因此图书馆也在关注和加大影像阅读推广的力度,希望未来能以低于商业版权的价格引入更多纪实影像资源,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此外,复杂的版权持有情况也是制约纪录片公益服务的因素之一。深圳图书馆特藏文献部副主任肖更浩指出,目前很多制作人和图书馆其实有“双向奔赴”的意愿,制作人希望有展示平台,公共图书馆愿意提供场景空间。但由于版权构成多元,创作者本人未必能以个人身份向公共图书馆授权纪录片作品。对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江涛律师依据现行法条分析,指出应遵循合同涉及的版权归属来进行认定。上海音像资料馆认为应结合制作单位体制变迁、版权权利方多元化的现实情况进行分层讨论,针对商业或公益机构设置不同的价值体系,对授权范围做出限制,便于资源向各层级、不同使用对象进行开放。
视障人士代表提议制作推广纪录片无障碍格式版本
2022年5月,《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正式落地生效,这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个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为纪录片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了一个版权领域的法律依据。因此本次会议还聚焦了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制作与推广。
广州图书馆读者委员会委员、视障人士代表张文东以口述影像为例,介绍了国外影视作品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制作情况及用户体验,并提议可以通过国际交换机制获得更多无障碍格式版本资源。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传播和推广纪录片无障碍格式版本提供了法律支撑,公益机构可以联合社会力量共同探索和努力。
采写:南都记者 吴凤思 实习生 陈芍帆 通讯员 宁远燊 马泳娴
编辑:彭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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