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正式实施首日: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3-12-15 10:09

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实施,多个路段在规定时间段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通告》正式实施后设置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

新规正式实施首日,记者跟随广州交警前往东风路陵园西路口。记者在现场看到,东风路陵园西路口已安装好电动自行车相关禁行标志,并拉起醒目的横幅,写有“2023年12月15日起,东风东路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行车”。

图片

东风路陵园西路口已拉起横幅。

图片

东风路陵园西路口,电动自行车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在陵园西路口,记者发现,十分钟内有超过二十辆电动自行车从此处通行,其中外卖配送人员数量较多。现场交警对规定时间内违规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拦下进行劝导,提醒电动自行车车主禁行时间,要求其需下车推行,并现场发放宣传单。

图片

交警对规定时间内违规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拦下进行劝导并现场发放宣传单。

根据《通告》,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12月14日,记者走访看到上述多个禁行路段都已经安装好电动自行车相关禁行标志,并清晰标明工作日禁行时间和路段。此外,记者发现这些禁行路段基本都没有专门设置非机动车道,因此并不具备通行电动自行车的先天条件。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伽

编辑:杨伽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政出台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