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鸡”禁行新规首日,执法以劝导纠正为主,半月后开罚

南都N视频APP · N视频
原创2023-12-15 19:07


图片

12月15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多个路段将在规定时间段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

2023年12月15日起,设置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

2024年1月2日起,将对违反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4733x3485_657c24b49a690.jpg

3648x5472_657c24b506832.jpg

图片

具体情况,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禁行规则如下:

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二、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三、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四、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邹卫

编辑:任磊斌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