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四川证监局发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编辑: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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