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高法人金融机构奖励标准,最高1亿元!新政下月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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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12-27 16:34

12月27日,广州举行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新闻发布。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秀彬在会上介绍,“1+N”政策体系中的核心文件,即《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于2023年12月17日印发,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N”政策体系中“N”是指专项支持政策。目前9个专项支持政策也同步印发实施,后续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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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广州举行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新闻发布。

这是含“金”量极高的地方金融新政,如将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法人金融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

政策解读

首批9个专项政策,未来可继续“扩容”

徐秀彬介绍,“1+N”政策体系中的“1”,即《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整个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该份文件在2019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基础上修订而成,共有21条,包括2条总则、13条具体奖励条款、6条附则。

《若干措施》对标建设金融强市的目标,明确了对持牌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企业上市、风投创投、期货市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农村金融、融资租赁、金融人才等项目的一系列资金支持,特别是在评估《若干规定》实施5年来的政策效果基础上,结合未来5年广州市金融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1+N”政策体系中“N”政策,则基本涵盖了“十四五”后半程及未来一段时期广州金融的重点工作。

9份专项支持政策根据关注重点,内容有所倾斜。其中:《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广州市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立市、科技创新、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另外的《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推动广州金融开放创新实施方案》《完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广州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则围绕广州金融发展的长远谋划,提出理财和资管中心、金融开放创新、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企业上市、地方金融组织等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具体方案。

“‘1+N’政策体系的出台,是广州市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徐秀彬指出,这一政策体系的印发实施,将对广州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发展能级,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拓宽产融对接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金融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新政亮点

在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据介绍,“1+N”政策体系立足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既有“含金量”十足的核心文件,又有具体的落实举措和行动方案。

通过“1+N”政策体系提供的综合政策保障,广州将更快地把战略构想变为行动路径,把工作思路变为政策举措,把“规划图”变为“施工图”,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为此,“1+N”政策体系将从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聚焦大机构,集聚增量金融机构,做强存量金融机构。《若干措施》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金融机构集聚广州。除了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机构奖励标准最高至1亿元外,还将提高对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的奖励标准: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可获1000万元奖励。

《若干措施》还支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后,按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是打造大平台,加快建设重要金融平台,发挥好平台辐射带动作用。《若干措施》支持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交易平台——广州期货交易所,对广州期货交易所每个上市新品种给予2000万元奖励,服务保障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快推进产品研发进度,推动更多品种上市交易。同时,对在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公司和期货公司地区总部按照综合排名进行奖励。

《若干措施》还明确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奖励,支持广州市金融控股公司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求,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按程序做好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申请工作。金融控股公司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可获1000万元奖励。

三是培育大市场,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激发广州资本市场活力。《若干措施》支持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并加大对优质企业的上市扶持力度,按照市、区两级政策叠加计算,企业首发上市最高可获1800万元奖励。

另外,为了优化提升风投创投机构综合实力,按照风投创投机构实际投向广州非上市企业股权的资金计算管理能力规模,对其给于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风投创投机构申请QDLP和QFLP试点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四是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金融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倾斜。其中,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将加大对绿色贷款发放、绿色债券发行等工作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持续深化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业务,每年最高可补贴150万元;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将运用和发挥好总额度最高10亿元的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强化普惠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专精特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敢贷”“愿贷。

《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和“金融村官”支持力度,每年最高安排补贴总金额450万元。还将拓宽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销售渠道,丰富产融结合形式,单个飞机、船舶租赁项目最高可补贴100万元。

为了鼓励数字金融机构来穗展业,《若干措施》规定,相关机构实质开展运营活动并作出实质贡献后,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

五是营造大环境,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未来广州将大力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优化广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构建良好金融生态。开展金融人才评定、培养与提升,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人才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支持及综合服务保障待遇。 

重点关注

南沙构建“1+4”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体系

广州发布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1+N”系列政策中,有多个章节单独提到了支持南沙金融发展。

对此,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局长廖晓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更好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充分发挥市区政策叠加效应,南沙区正在构建“1+4”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体系。

“1”是《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即“南沙金融15条”;“4”是指气候投融资、理财和资管、期货业、金融人才等4个专项政策,“这些政策各有侧重。”廖晓生表示,南沙力争在推动金融政策试点落地、金融平台建设、金融人才集聚等方面拿出更具竞争力、更具吸引力的扶持措施。

廖晓生介绍,在专项政策方面,《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气候投融资十条”)已于近期印发实施,是全国首份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的专项政策,主要围绕集聚气候要素资源,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两方面发力。

“气候投融资十条”涉及落户奖励、项目入库认证费用补贴、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气候标准认证奖励、产品创新及推广奖励、人才技能证书奖励等措施,最高奖励1200万元。另外,“气候投融资十条”也希望通过发挥气候贷款、ESG债券、气候基金、气候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作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以此引导和撬动境内外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促进气候投融资创新发展。

”我们也正在加紧出台其他专项政策。”廖晓生透露,另外三个专项政策中的“理财和资管专项政策”,将支持措施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是落实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期货业专项政策”将通过引导和支持期货产业要素集聚南沙,加快建设期货产业园,推动广州建设风险管理中心;“金融人才专项政策”将通过全面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助力打造市区联动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伊晓霞  实习生 蒋心怡

编辑:伊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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