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部署要求。近期,广州组织制订了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该系列政策中有多个章节单独提到了支持南沙金融发展。
为利用新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实现新发展,有力有效落实《南沙方案》金融发展目标任务,南沙正在加紧构建“1+4”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体系,“1”是南沙金融产业综合性扶持办法,即“南沙金融15条”;“4”是指气候投融资、理财和资管、期货业、金融人才等4个专项政策。
南都图库
四个方面,15条举措
记者了解到,“南沙金融15条”主要从集聚金融机构、鼓励业务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15条举措。
(一)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助力建设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一是大幅度提升金融企业落户支持。落户支持从原来政策最高奖励1800万元大幅提升至最高奖励5000万元,如果叠加刚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政策,金融企业落户南沙将获得最高1亿元支持;通过办公用房补贴,对金融企业购房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租房用于办公用途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最长3年;支持金融企业入驻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使企业扎根发展更安心。
二是多措并举鼓励金融企业发展壮大。通过经营贡献奖励,给予本区经济贡献最高100%奖励,哺育企业持续成长;通过提升能级奖励,对企业发展壮大并获评世界500强等荣誉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通过增资扩股奖励,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后完成增资扩股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以正向激励导向扶持金融企业发展。
三是加快建设大湾区重大金融平台。通过进驻支持,每年安排最高1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机构,推动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二)着眼金融开放创新,打造特色金融功能承载区
一是用好用足跨境金融开放试点。通过跨境金融业务支持,对开展跨境结算、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跨境金融业务,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用于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二是着力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对开展绿色租赁、绿色保理、发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业务,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助力绿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是加快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对航空、航天、航运租赁业务,给予最高地方经济贡献95%奖励,吸引更多飞机落户南沙,助力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四是大力培育一大批金融创新成果。通过特色创新奖励,对特色金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自主研发并获得上级荣誉的金融科技、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对企业获得普惠金融、农村金融、数字金融等上级扶持资金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配套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改革承载地、试验田引领作用。
(三)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引导金融活水投向实体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支持,对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本区实体企业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QFLP基金实际利用外资的投资额,叠加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是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服务补贴,对商业保理、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给予最高补贴100万元,降低实体企业相关费率。通过直接融资扶持,对实体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再融资、发行债券或证券化产品,最高给予600万元奖励。通过间接融资扶持,设立最高1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投放的经营性贷款给予风险补偿。
三是加快推动区内企业上市发展。通过企业上市扶持,对本区后备上市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上市融资的,最高奖励1300万元;对上市企业股权激励给予最高100%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通过并购重组扶持,对企业并购控股上市挂牌企业或“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最高奖励500万元。
(四)打造高端金融品牌,构建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服务平台扶持,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金融领域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民非单位、研究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发起设立的金融领域研究院(所、中心)等做大做强,提高金融专业服务水平。
二是营造金融交流合作良好氛围。通过活动论坛补贴,对金融领域相关企业、专业组织、行业协会主办的有利于南沙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塑造南沙金融活动品牌,全方位提升南沙金融的国际吸引力。
发布会现场
4个专项政策方面
12月27日,广州市召开金融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局长廖晓生介绍,“南沙金融15条”还将在编制理念、适用主体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更好发挥政策作用。
此外,在“1+4”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体系的4个专项政策方面,《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已于近期印发实施,是全国首份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的专项政策,主要围绕集聚气候要素资源,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两方面发力。
一方面,通过落户奖励、项目入库认证费用补贴、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气候标准认证奖励、产品创新及推广奖励、人才技能证书奖励等措施,最高奖励1200万元,营造气候投融资优质发展环境,推动气候机构、项目、创新、人才等要素资源集聚。
另一方面,通过发挥气候贷款、ESG债券、气候基金、气候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作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引导和撬动境内外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促进气候投融资创新发展,争取在开展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中有成效、出经验,助力广州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廖晓生表示,南沙也正在加紧出台其他专项政策。“理财和资管专项政策”提出支持措施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是落实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期货业专项政策”,通过引导和支持期货产业要素集聚南沙,加快建设期货产业园,推动广州建设风险管理中心。“金融人才专项政策”通过全面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助力打造市区联动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刘婕 管玉慧
编辑: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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