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田飞 通讯员李佳晓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是违法的,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月9日,南都记者联系了一位在朋友圈卖烟花爆竹的女子,该女子称:“元旦假期的货都已销售一空,要等两天货才到,目前只是一个放货的小仓库,并无具体的销售地点,如要买烟花爆竹可以随时送货上门”。
元旦刚过年关将至,很多市民想买点烟花爆竹燃放,朋友圈里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烟花爆竹的广告,请不要购买更不要转发因为这可能是不安全的,甚至是违法的。
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据惠州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举报属实的,按照处罚金额的15%进行奖励,也欢迎广大市民如发现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888000/12345。
编辑: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