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地被指商贩占道经营至凌晨,执法收效甚微!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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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1-18 10:32

“路边摊”

曾经是城市的一道“民生风景”

不仅物美价廉

也让城市充满烟火气

但是,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

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

也让它饱受争议


近日,就有网友表示

宝安立新南路和翠岗五路交界处

每到下午四五点

就有大量摊贩占道经营

不少中小学生抵挡不住“诱惑”

纷纷前往购买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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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占道经营直至凌晨

阻碍交通、食安无保障

据网友在深圳论坛上发帖称,自2023年开始,在宝安区立新南路和翠岗五路交界处旁边人行道每天下午四五点到凌晨一两点,都有大量摊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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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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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供图

且该处对面便是学校,每到下午放学的时候,大量中小学生便来到此处买东西吃。市民发出疑问——这些摊贩售卖的食物安全有保证吗?

同时,据网友表示,虽然该处有街道执法队来执法,但收效甚微。

“来了也只是驱逐,等执法队走之后摊贩又卷土重来,执法队说他们自己也没有办法对摊贩进行处理,只能时不时来巡查驱逐。”网友留言。

对此,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根绝此处的占道经营问题,还市民一个畅通安全的人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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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供图

发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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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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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摊贩错误理解相关条例

以此为由进行摆摊设点

对于网友所反映的内容,很快获得了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关注并做出了回应,据该局表示——由于2023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摊贩错误理解市容管理法律法规,认为新的城市管理法规允许市民摆摊,以此为由进行摆摊设点。

1月5日,福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队员前往该处进行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对占道乱摆卖进行劝导整治,宣传讲解新《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整治乱摆卖摊贩8宗。

下一步,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督促福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加强立新南路和翠岗五路交界处周边的巡查整治,在高峰时间段进行守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回应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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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

去年,备受关注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已于2023年9月1日开始施行

但在发布之初

不少市民都会有这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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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

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

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

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


下面,一起来重温

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

01 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02 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

答:只能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

03 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在街道办事处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乱摆卖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堆放、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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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IC photo

04 在深圳商场、门店可以随意外摆吗?

答:不可以。《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

05 违规外摆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违反《条例》规定外摆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看完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快来评论区留言吧!


奥一新闻综合自 深圳论坛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王泽权

编辑:王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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