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有“雷人翻译”怎么办?珠海市外事局:已设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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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1-18 19:55

南都讯  在公共场发现“雷人翻译”,不知道找谁来更正,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珠海,今后这一问题将不再困扰市民或游客。1月18日,珠海市召开了“推进珠海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珠海市外事局外事协调科科长欧婵在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已设置多个监督和反馈渠道,欢迎各位热心市民积极参与纠错,共同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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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报道一路牌上存在翻译错误。

发布会上,欧婵表示,目前,珠海已明确涉外政务和公共服务窗口、应急避难场所和海滩、山路等容易产生危险的地方、大型国际活动承办接待和活动场所、具有对外交往和服务功能的重要公共场所、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以及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汽车客运站、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八大类场所,提供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等信息的,应当同时设置外语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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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语标识的日常监管责任及督促机制,欧婵介绍,《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中明确,一是规定建设单位在对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应当配套相应的外语标识作为工程设计和建设内容。二是明确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单位应当对其设置的外语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外语标识的准确、完好、整洁、清晰。三是鼓励公众对公共场所外语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通过 12345热线、外语标识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提出建议。12345热线是个非常好的平台,市外事局也在“Zhuhai Foreign Affairs珠海外事”公众号上设置了纠错问卷,欢迎各位热心市民积极参与纠错。

同时,鉴于珠海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现阶段主要以鼓励、支持设置外语标识为主。对存在违反外语标识设置规则、外语译写规则、外语标识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由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督促改正。

采写:记者 朱鹏景 实习生 张嘉希 田书凝

编辑:朱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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