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进出横琴的澳门单牌车行驶范围拟扩展至广东全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居民可获优先审批。近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管理办法》共6章30条措施,旨在优化入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机动车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对澳门机动车入出境行驶的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澳门机动车申请进入横琴后,可同时申请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自驶离合作区之日起,澳门机动车在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累计连续停留不得超过180天,停留期限不得超出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
据了解,《管理办法》适用于澳门居民和澳门机关、企业,申请9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其中,经合作区“一线”口岸进入合作区并在合作区行驶的相关车辆,为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符合《关于澳门机动车车辆入出横琴的协定》,申请经合作区“二线”通道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行驶的相关车辆,为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
在行驶范围方面,岛内/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应当在横琴口岸入出,并依法向海关、边检部门申报,接受检查。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行驶范围限于合作区,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需要出岛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办理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手续。
针对计划出岛行驶的澳门机动车,合作区将遵循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机动车所有人优先的原则对其进行审批,循序渐进、分阶段实施。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也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适时控制澳门机动车入出境数量,确保机动车入出境管理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驶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不能从其他口岸返回澳门,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和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应当在横琴口岸入出,并依法向海关、边检部门申报,接受检查。
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监管“北上”港澳单牌车通关。
在广东省内行驶需要注意什么?
驾驶员需完成电子标签安装,对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和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采用电子车牌识别技术,并接入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管。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和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行驶过程中保持电子标签完好。
驾驶员应保障车辆原状返回,除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和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应当按照原状返回澳门(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发生严重损毁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海关、边检等部门报告,经海关和合作区公安局确认后,车辆须拖吊返回澳门。
②岛内行驶澳门机动车和出岛行驶澳门机动车入境后被盗、灭失或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海关等部门报告,并按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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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赵雨琪 朱鹏景
编辑:赵雨琪,朱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