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南沙条例》会带来哪些利好?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广州
原创2024-01-20 17:28

《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以下简称《南沙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1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南沙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沙条例》的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在会上表示,《南沙条例》明确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最大程度将有关权限依法下放,调整由南沙行使,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南沙条例》共8章58条,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城市发展、规则衔接、综合保障等方面,对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作出规划,提出坚持“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规划理念,高水平编制南沙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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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先行性试验性立法

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

 《南沙条例》是贯彻《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广东省继《深汕深度合作区条例》后又一先行性试验性立法,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

唐航浩表示,此次制定《南沙条例》,为南沙建设夯实法治之基,主要基于三方面需要。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制定《南沙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南沙方案》确定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强化南沙建设法治保障、推进南沙发展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

二是保障推动南沙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南沙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出发,通过立法破解南沙管理体制机制与建设发展需求不相匹配,与港澳和国际民商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够紧密,跨境要素流动不够顺畅等问题。同时,将南沙在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支持港澳参与建设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规条文,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立足放权赋能,赋予南沙更大自主权的实际需要。为实现《南沙方案》关于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推动创新发展、打造优质生活圈的目标要求,有必要通过立法将省、市有关权限赋予南沙行使,支持南沙进一步改革创新。


赋予南沙更大自主权

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

放权赋能此次是《南沙条例》的一大亮点。其中明确了对南沙放权赋能的制度路径,赋予南沙更大的管理权限,将省、市有关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按照有关程序报经国家同意后,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管理权限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程度将有关权限依法下放,调整由南沙行使,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唐航浩表示,鼓励和支持南沙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消除改革创新的后顾之忧,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规定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如《南沙条例》第十三条,支持将国家重点产业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延伸至南沙;第十四条,支持南沙跨境科研物资自由流动,开展跨境科研用的物资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第二十四条,支持货物在南沙国际货运中心一站式办理通关和安检手续……一系列新政把社会期待值“拉满”,也赋予了南沙更大自主权。


健全先进制造业体系

推动南沙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表示,近年来南沙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强区”,不断健全以“支柱产业+战新产业+未来产业”的先进制造业体系,逐步构建以“芯晨大海”为特色的产业集群。《南沙条例》的颁布,将为南沙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一轮发展契机,对南沙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制度性引领作用。

具体而言,《南沙条例》第三章指出,南沙将布局深海、深空、深地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与半导体、生物医药、商业航天、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与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在数字产业方面,支持南沙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中心,加强关键数字技术攻关,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智能制造业方面,建设智能制造平台和粤港澳联合创新平台,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以及无人机、无人艇等无人系统产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面,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自动驾驶测试基地和智慧交通示范区,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智慧交通产业集群。


深化港澳互利共赢合作

全面提升南沙法治化水平

南沙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大平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是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为更好吸引港澳居民、国际人才来南沙工作、生活,《南沙条例》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人文交流、民生合作等方面,着力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粤港澳互利共赢合作。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道,依据《南沙条例》,将加大对南沙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南沙引入港澳地区城市规划专业企业、专业人士参与规划编制、设计研究;创新与港澳对接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同时,加强创业就业指导和扶持,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并定期发布需求目录,引导港澳青年到南沙就业。南沙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可以招录(聘)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也对港澳青年创业扶持作了规定。

此外,《南沙条例》还聚焦签证、税收、居留、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等民生热点作出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第三十八条创新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加强港澳医疗服务引进。此外,规定了支持南沙与港澳合作开展特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更加开放的境外人员出入境便利政策;推动建立南沙与港澳养老、残疾人康复服务合作机制等。

法治是南沙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更好推动《南沙条例》的贯彻实施,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燕梅提到,下一步将在法治领域持续、精准实施支持政策,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一批省级管理权限集中下放给南沙行使,鼓励南沙在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促进南沙公共法律服务业优化升级,支持南沙深入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南沙法治化水平,推动南沙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践行地,助力南沙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勃发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新活力。

数读南沙发展:

1、聚焦使命任务,全力以赴推进《南沙方案》实施。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政策,15%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落地实施,累计惠及475名居民和34家鼓励类行业企业,减免税额超8.55亿元。

2、聚焦实体经济,科创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5.46%;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家、同比增长6.5倍,31家企业入选2023年广州独角兽榜单,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100家。2023年全年新签约项目132个,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9个。2023年南沙在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跃升至全国第7位,入选2023中国投资热点城市。 

3、聚焦对接融合,积极推进与港澳全面合作。

在区内13家港澳青创基地汇聚729个港澳青创团队,新出台的“港澳青创新十条”累计惠及387人次、总金额873万元。实现6大重点领域146项境外职业资格认可,116名港澳人才通过认定。

4、聚焦内联外通,加快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深入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新增140项改革创新成果(累计997项),制度创新指数综合排名全国前三,其中投资自由化指数连续两年排名第一。2023年集装箱吞吐量1937万标箱、增长5.4%。

5、聚焦品质提升,加快建设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集中资源力量推进3个先行启动区建设,庆盛枢纽、南沙湾、南沙枢纽项目工程投资进度分别完成58.6%、40.3%和70%。港科大(广州)建成并在去年完成首届本科生招生,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开业,省中医院南沙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基本建成。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吴文伟 记者 莫郅骅

编辑:莫郅骅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南都视角 政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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