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港澳建筑、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规定有改动,今日公布!25日,记者于新闻发布会获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个别条例方面进行了修改,比如:删除部分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企业准入条件;删除要求港澳备案申请人提供部分材料,应当进行公证的条款等。除此之外,本次还对原法规内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旅游主管部门进行修改。
1月25日,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公布《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的决定》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的决定》。
据了解,两项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经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两部法规的修改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执业提供了更加优良的法治保障,对推动合作区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两部关于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的法规分别于2019年、2020年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自合作区成立以来,横琴的区域名称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及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通过此次修改,使得两部法规与区域改革发展新情况及有关政策的最新内容保持一致,更加便于法规的具体执行和适用。
修改后的法规名称分别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和《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规定》。此次修改保持了原政策稳定性,除名称及部分内容的变化外,原有规定的整体内容继续得以保留,符合条件的港澳建筑及旅游从业人员可继续依规在横琴执业。
两部法规的修改既是适应横琴改革创新发展新阶段在制度层面作出的及时调整,也是进一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和“发展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
未来将对澳门企业及专业人士进行分级管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共发出备案认可文件523份,共有86家企业(澳门58家、香港28家)和437名专业人士(澳门304人、香港133人)合法备案。
"目前,港澳工程管理模式取得较大成功,已建项目顺利交付使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接收等全环节已全部贯通。"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志平表示,港澳企业和专业人士承建项目投资额达52亿元人民币,在建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上均取得不错反馈。
"澳门和内地的施工法律法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两地执业可以让自己在工程技术方面有技术提升,并且港澳和内地专业人士也可以取长补短、互相交流。"澳门工程师学会副部长李冠杰表示该法规扩大了专业人士的执业半径。
李志平透露,在未来,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还将积极联动港澳建筑业界增强新法规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另外,为做好《认可规定》落地实施和政策保障工作,促进港澳建筑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提供服务,合作区已同步起草配套管理办法,现已进入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半段工作,即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会将澳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进行分级管理。"
寻求港澳旅游人员执业范围突破
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内提到,“放宽文化旅游领域市场准入”“(四)优化文旅行业市场发展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导游经合作区备案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跨境执业”。
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累计已完成15期共计900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当中包括706名澳门导游及194名香港导游,顺利通过考核认证并取得横琴专用导游证人员共计885名,含澳门698名、香港187名,而截至2023年12月通过年审、具执业资格的共计773名,含澳门628名、香港145名。
"同步,对认证合格并取得横琴导游证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人民币3,000.00元,共涉人数885名,累计发放人民币2,655,000.00元。"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文旅会展商贸处处长林衍杰告诉记者。
林衍杰透露,未来,合作区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及澳门方面保持积极沟通,就扩大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执业的地域范围寻求有效突破,并鼓励和引导旅游业界开发“跨境一程多站”联程产品,为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合作区执业。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配合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强化琴澳两地区域协作,合作区将探索在市场开发、人才培训等领域开展粤港澳旅游市场的深层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共建“一程多站、综合运营、联动拓展”的大旅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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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赵雨琪 朱鹏景
编辑:赵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