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罚款72万元!浙江公布十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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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24-01-25 21:05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公布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5起涉及虚假宣传,2起与商业贿赂有关,商业诋毁案和不正当有奖销售案各1起,还有1起案例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

那起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与“网络刷单”有关。2023年3月20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不正当手段如用技术手段破解加密信息等,获取“淘宝”“天猫”平台订单交易数据,并开发了网络刷单网站,为其他商家提供刷单服务。

调查显示,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不正当获取“淘宝”“天猫”平台订单数据529658条,并累计为321201家客户提供589874单虚假交易服务。2023年9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72.5万元。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许多经济活动从线下转为线上,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也不断翻新。南都记者注意到,除了上文提到的“网络刷单案”以外,还有2起典型案例发生在线上。

其中一案与“网络刷单”有类似之处,不过“刷单”对象不是电商平台的商品,而是具有拍卖功能App上的拍卖品。

有线索向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台州某拍卖公司在拍卖过程中利用员工的账号进行线上抢拍,以夸大该拍卖品的受追捧程度,营造火爆氛围,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拍卖。

经查,自2021年9月起,台州某拍卖公司通过自行开发的App在举行古董文玩拍卖时安排员工进行虚假线上抢拍,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宣传,共查清虚假拍卖记录1410笔。2023年12月4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2万元。

另一起与线上交易相关案例则涉及不正当有奖充值活动。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办结的一起案例显示,自2023年3月6日起,嘉兴某家电有限公司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邀请消费者微信扫码参与其网上商城有奖充值活动,但未明确所设奖的兑奖条件等有奖销售信息,且在消费者中奖后才告知兑奖需充值一定金额,影响消费者兑奖。

2023年5月31日,海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30万元。

面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介绍,部门在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中,聚焦平台经济、民生热点、商业秘密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325次,培训合规指导1330次,查处案件1951件。

采写:实习生陈奕帆 南都记者黄莉玲 通讯员市闻

编辑: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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