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将更名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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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1-26 16:50

南都讯 记者程安 1月2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拟设置高等职业学校事项相关工作,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申报更名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立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原广东粤剧学校(1958年成立)和原广东舞蹈学校(1959年成立),曾用名“广东艺术专科学校”“广东人民艺术学院”,2019年2月,成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由省教育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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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是广东省艺术门类专业最齐全的高职院校。戏曲表演专业八年一贯长学制试点是华南地区第一个戏曲类长学制试点专业;戏曲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戏曲表演专业群、现代流行音乐专业群、表演艺术专业群等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从字面含义上理解,此次更名也让学校的办学范围不再仅仅聚焦于舞蹈和戏剧,有了更大的施展空间。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公示期内,如对设置事项有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广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有关书面意见请于2月1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受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7205、020-87301683、020-87304962;传真:020-37627474;电子邮箱:fzgh@gdedu.gov.cn。

编辑: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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