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无障碍城市?香港学者黄匡忠:法律强制与科技是关键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珠海
原创2024-02-05 14:45

随着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出台,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建设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南方都市报近日推出“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邀请社会各界就如何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建言献策,共同展望“有爱无碍”美好未来。

本期的访谈对象是北师港浸大社会工作硕士课程主任、应用心理学教授黄匡忠。黄匡忠介绍了香港的无障碍建设情况,他表示,无障碍建设应当成为建设项目的“必选项”,对此需要通过法规、政策的完善,进一步突出其优先性、强制性。他同时建议内地加快建设康复医疗机构,将相关服务下沉至社区,更好地为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

用好信息技术手段

为残障人士就学就业创造条件

南都:您在香港生活多年,可否简单介绍一下香港的无障碍建设的情况

黄匡忠:香港的无障碍建设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兴起,与香港社会福利制度差不多同时起步。整体来看,早期无障碍建设相对较好的,通常是大企业投资建设的办公、商业大厦,随着公共房屋政策的持续完善,到20世纪90年代,香港的公共房屋也配备了基本的无障碍设施。

但是,香港的无障碍建设水平也不能称之为“非常好”。以地铁为例,香港地铁的不少站点没有设置直通地面或站台的无障碍电梯。一些站点设置了轮椅升降平台,但残障人士无法独自使用,必须寻求工作人员的协助,所以一些人会批评,这些设施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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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宣传资料中列举的部分无障碍设施。

同时,在一些建成时间较早的区域,如尖沙咀、中环等核心地段,很多住宅、商业、办公建筑无法开展无障碍改造。在以往信息技术没有如今这么普及的情况下,残障人士几乎等于被排除在这些区域之外,对他们的就业、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香港的无障碍建设进度就逐渐趋缓,甚至出现了停滞。因为香港走的是去工业化路线,不少工作对学历做出了要求,很多残障人士受教育程度有限,无法顺利求职、参与社会生活。

从过去十几年来看,香港的社会福利政策也没有太多进步,住房保障力度不足、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等问题还有加重趋势,这些因素都对无障碍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

南都:从您的角度来看,内地应当如何避免香港曾经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将无障碍建设推进下去

黄匡忠: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前一个残障人士要受教育,他前往学校的交通方式便不便利、学校同学会不会歧视、学校有没有无障碍设施,这些都是问题。信息技术的普及,使残障人士可能只需要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有机会在家享受到最好的教育资源,接受教育后他还可以自己创业,比如做电商、做线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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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在珠海斗门行政服务中心体验低位服务设施。

我有一个朋友,经常为残障人士就业提供帮助,很多残障人士在他的协助下,去电商平台做人工客服。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一般人没什么区别,而且因为他们有机会自力更生,他们感到很快乐、很满足。科技的发展进一步消弭了残障人士与一般人之间的差异,为实现更大程度平等提供了契机,我们应当充分把握这一机遇。

以法律强调优先性、强制性

可让无障碍建设重要等同于消防

南都:目前内地正加快建设无障碍环境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些业主觉得自己没有需求不愿意出资。您觉得应当如何化解这种矛盾?

黄匡忠:我觉得还是要看法律,比如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必须建设无障碍设施,那不管是私企建设的还是政府建设的,只要是公共场所,就必须依照法规做无障碍建设。

可能因为涉及产权的问题,大家会对小区内无障碍建设有不同意见,但如果是在小区里装消防设施,我认为大家就未必觉得这一定要得到所有业主同意。所以我觉得,应当通过法律的明确,来保障无障碍建设的优先性。有一些事情可以让大家讨论,有一些事情则应当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让它成为一个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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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一座人行天桥的无障碍电梯。

我个人觉得,接下来推进无障碍建设,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个是国家的重视。内地的特色在于,其体制具有高度的凝聚力与执行力,如果想推动什么事情,一定可以付诸实施;

第二个是注重建设的全面性,在建设项目,乃至城市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到无障碍建设。这也就回到第一点,相关单位应当做好监督,让无障碍建设能够更全面地在整个社会推动。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政策性的问题,甚至跟技术、金钱没什么关系。

第三个是社会各界的重视。很多残障人士现在有了相应意识,知道为自己的权益发声,但社会各界对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同样很重要。

此外,我们看到在内地一些地区,人口老龄化趋势越发显著。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使得他们同样需要无障碍设施的协助,我们对此应当进一步做好准备。

南都:当前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深内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老年人纳入了无障碍建设的保障对象,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一站式服务的方式,同时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士需求?

黄匡忠:老年人与残障人士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并不完全重合,相较于残障人士对就学、就业机会的需求,老年人可能更需要的是养老。不过,两者对康复医疗服务的需求是一样的,我认为接下来可以推进康复医疗机构建设,不仅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服务,也可以为其他受了工伤的人服务。

近年来,我们看到内地很多地方建设了一批大型康复医院,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但是,康复医疗非常强调持续性,如果只有大型医院,不一定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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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养老中心的无障碍通道。

2008年四川地震后,我们向当地一家医院派去社工,为40余个因地震致残的残障人士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他们在医院里住了两三年,最后要回到农村的住处了,医院虽然能够继续给他们提供服务,但他们的住处离医院太远,加上本身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去医院很不方便。后来,我们在多方协助下买了一辆车,让医务人员为他们提供巡回式的康复医疗服务。

所以我觉得,这种机构还是要贴近社区。人的活动半径毕竟有限,我们应当按照社区的需求,做一些小而全的机构,实现相关服务在社区的落地。


“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系列报道

统筹:王靖豪

调研组成员:张景淞 曾奎达 韦锐佳

编辑:王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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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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