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哪些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关注。2月6日,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最新提醒,其中汇总了各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
据了解,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以及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的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在上述规定的区域范围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因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经市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采写:南都记者 陈燕 通讯员 穗应宣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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