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遭他人追尾,不但不停车,还加速行驶。而肇事车主竟然接连上去撞击直至逼停对方。反常操作令人生疑,原来背后潜伏着一个在成都和德阳实施“引诱酒驾并碰瓷”犯罪活动的团伙。2月7日,南都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团伙8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个月。
事故现场。
交警在追击一起追尾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发现,肇事车主在半年时间内就有三四起类似的事故,时间全都集中在凌晨三四点钟,每次都能精准地撞到酒驾车辆。
该案移交刑侦部门侦查后发现,背后潜伏着一个多人协同作案的团伙。该团伙的组织策划者文睿(化名)和吴晶晶(化名)系男女朋友关系,起初只是在餐馆门口蹲守,伺机寻找酒后驾车的司机进行敲诈。嫌“成事儿”效率太低,他们又跟饭店服务员合作,拿酒驾司机的车辆信息,更精准地选取下手对象。
再后来,他们继续扩大作案规模,便形成了在线上物色引诱、线下约酒聊天,继而怂恿酒后驾车并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作案模式。
案件到成都金牛区人民法院后,法庭调查发现,除了赴约喝酒和制造事故有明确分工之外,在网上寻找作案对象的过程,该团伙8人均有参与。
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该团伙在成都和德阳多个区域共同实施“引诱酒驾并碰瓷”的犯罪活动。在作案过程中,团伙成员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不顾公共安全和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多次以高速追逐、连续撞击的方式拦截、恐吓被害人,已查实的敲诈勒索案件就多达20起,涉案钱款11万余元。同时,被告人文睿还涉嫌盗窃车辆三元催化器的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所实施的犯罪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概括危害,确实具有恶势力社会危害性的特质,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组织。
法院指出,文睿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分别判处文睿等8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九个月,并处罚金6.3万元至2000元;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用于退赔各被害人;扣押在案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
采写:南都记者 陈燕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