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 2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王春山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王春山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股份(00248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相关决定称,王春山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深交所对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查明,王春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3月,润邦股份向王春山和其他8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3.36%股权,交易价格为99,031.64万元,并于2020年3月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王春山承诺中油环保2019年至2023年度调整后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13,000万元、5,000万元、16,000万元、19,000万元、21,800万元。
由于中油环保2019年至2022年累计实现承诺业绩35,765.16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依据承诺约定,王春山应当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方式向公司作出补偿。截至目前,王春山仍未支付现金补偿款3,264.67万元,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最新财报显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9.66亿,同比增长70.1156%;归属净利润为2.17亿,同比增长28.88%。
润邦股份简历如下: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润邦股份,RHI)成立于2003年9月,位于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9.42亿元人民币,总资产73亿元人民币。
编辑: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