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法院横岗人民法庭更名为园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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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3-15 20:53

南都讯 记者陈文才 通讯员张建国  3月15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举行园山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原横岗人民法庭更名为园山人民法庭。

园山人民法庭成立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长江埔路75号。2016年,原龙岗区横岗街道分设为横岗、园山两个街道,原横岗法庭所在地归于园山街道管辖。2024年2月,根据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有关人民法庭设置的通知,横岗人民法庭更名为园山人民法庭,以提高法庭的辨识度。更名后,园山人民法庭司法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不变,依旧负责园山街道、横岗街道、龙城街道辖区内应当由龙岗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专门负责审理龙岗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园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人民法庭提供的法治保障,希望园山法庭继续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共建共享共治”的理念,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园山街道将积极支持园山法庭的工作,加强与法庭的协作,共同发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合力推动法治园山建设。

龙岗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园山法庭要一如既往地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为辖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龙岗法院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加强法庭建设,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法庭的专业化审判水平,努力将园山法庭打造为专业化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编辑:陈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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