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3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和4件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南都了解到,其中,中山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虐待被监管人员的渎职犯罪,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并强化诉源治理。
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包含了《黄某某、李某某、郑某某玩忽职守案》。据公告,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线索意识,在审查起诉涉黑案件中发现公安民警黄某某、李某某、郑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线索后立案侦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准确评估司法人员履职行为与造成的危害结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力指控犯罪,并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领域、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诉源治理。
《张某某虐待被监管人案》中,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虐待被监管人员的渎职犯罪,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诉源治理,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此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还公布了3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黄某良与江门市某电工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中,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从一个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并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挖掘出多宗当事人合谋提起虚假诉讼,并在执行阶段利用工资优先受偿权达到参与分配其他案件执行款的非法目的案件,切实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
《高某潮等人“套路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中,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则提前介入涉黑恶刑事案件,以案件中是否存在疑似职业放贷人、借贷合同是否为统一格式、原告提供的证据形式是否不合常理、被告是否缺席判决等异常情况为线索,开展关联民事案件的研判分析,依职权对民事虚假诉讼启动监督,成功办理34件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编辑:张亚莉,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