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端州城区路边临时停车拟调整收费,最高25元/天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肇庆
原创2024-03-26 14:47

端州停车或将降价!近日,《端州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方案”)发布,根据新方案,道路停车当天上限有所下降,其中一类路段由28元降至25元。此外,新方案还提出,道路停车夜间时段22:00-次日7:30免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行八折优惠、对燃油车/非充电电车占用充电桩的停车设施实行惩罚性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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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超过30分钟免费

根据新方案,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中心(馆)、公办学校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以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停车场的非服务对象车辆停放1小时内免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停车场的服务对象车辆停放3小时内免费,并且允许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当延长免费时限。

新方案还提出,道路停车收费时段为7:30-22:00(即夜间时段 22:00- 次日 7:30 免费),当天累计费用达到一类路段的最高限额后,当天收费时段内车辆在同一经营主体的所有路段停车,不限出入次数,不再计费。经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同意,对区域内同一经营主体经营的道路停车设施可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等缴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天收费时段内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由经营者分别按照不高于55%、50%、45%的比例确定,月卡、季卡、年卡与其他优惠不重复享受。

新能源车停车收费八折

新方案鼓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该方案指出,对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在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的停车收费实行八折优惠。

同时,为提高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桩停车成本,新方案对燃油车、非充电电车占用充电桩的停车设施实行惩罚性收费,停车设施经营者可按不超过对应收费标准的130%收取停车费,制约规范其停车行为。

新方案还明确,可实行月卡等缴费方式。除了道路停车外的其他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可实行月卡等缴费方式,月卡收费日均标准不高于24小时内最高限额。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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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记者蔡雯 研究员陈文涛

编辑: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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