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金5万元!惠州“有奖发票”来了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综合2024-03-29 09:52

惠州市“有奖发票”活动开始啦,自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依法开具的餐饮、住宿、物业管理单张发票价税合计超过50元(含)的普通发票即可参加即时和定期开奖,最高奖金5万元。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与有奖发票的行业范围

餐饮、住宿、物业管理。

参与的发票种类

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超过50元(含)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餐饮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1000000000000(餐饮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2000000000000(住宿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住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3040801010000000000(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企业管理服务”。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购买方为未实名(即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后,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动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实现即时开奖。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采取即时开奖、定期开奖两种方式,对个人消费者实行即时开奖,对诚信经营者实行定期(季度)开奖。

即时开奖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幸运奖10元、参与奖5元。(中奖金额根据奖金总体额度随机分配)

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一等奖50000元(1名)、二等奖20000元(2名)、三等奖10000元(3名)经营者取得奖金应依法计征所得税。

参与方法

即时开奖

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后,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 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实现即时开奖。

在手机微信上下拉,找到小程序搜索功能,输入搜索“粤税通”进入小程序,或者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线上办税”后,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定期开奖

上述3个行业的诚信纳税经营者(按开具引号有奖发票引号范围认定),活动期间均自动参与定期(季度)抽奖活动,于每个季度(7月初、10月初、12月末)各开展1次抽奖,由惠州市阳光公证处现场公证。

诚信纳税经营者指季度内未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未发生涉税投诉(已被查实的有效投诉)等情况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开奖方式

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由主办单位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平台)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由主办单位委托上述协办单位(行业协会)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经营者。中奖经营者应在开奖公布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活动指定地点并提供经营者的银行账户及经办人相关证明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不予兑奖情形

1.经主办单位通过抽奖系统后台发现并查实,个人消费者或经营者存在使用虚开发票等恶意扰乱抽奖秩序的行为。

2.个人消费者、经营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注意事项

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时必须提供真实个人姓名由经营者开具发票,要求发票上购买方名称、抽奖录入的微信实名用户、“粤税通”小程序实名用户三者合一,否则将影响发票抽奖信息的录入和中奖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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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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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4164W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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