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逝者有所安,惠州力争每个乡镇至少建一个公益性安葬设施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4-03-31 19:20

南都讯 清明将至,南都记者就惠州墓地供需现状,殡葬行业乱象,清明祭扫等热点问题,采访了惠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目前,惠州全市共有公墓19个,占地面积约130万平方米,为解决“逝有所安”问题,市民政局正牵头有关部门推进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在惠州市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全市共有19个公墓,离规划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据介绍,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墓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按照殡葬用地0.4平方米每人(常住人口)的标准,惠州市应规划建设殡葬用地约240万平方米。目前,全市共有公墓19个,占地面积约130万平方米,离规划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图片

清明时节

为有效解决城市常住人口“逝有所安”的问题,目前,仲恺高新区人文纪念园建设项目正在如火如荼推进。公墓区包含生态墓葬区、综合服务区、烈士陵园等项目,设计总墓位89200个,建成后可满足仲恺高新区近20年逝者骨灰安葬需求。

为加快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推进农村地区节约集约用地,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实现“逝有所安”,市民政局正牵头有关部门推进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工作,力争在惠州市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严格落实公墓年检制度,加强常态执法监督

根据省政府2011年下发的《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安葬骨灰的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经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据介绍,早期,惠州的确存在一些建设或售卖的超标准墓地,对于老旧墓地的历史遗留大墓,现民政局要求墓园通过增加美化绿化的方式,处理墓地大面积硬化等问题;对早期已经规划建设好还未销售的大墓,要求按标准改造后方可销售。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2023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通知》要求,墓区的规划设计图纸要经本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建设,坚决禁止规划建设超面积墓位、超高度墓碑、捆绑销售的行为。

图片

价目公开表

加强公墓规划建设,落实墓位销售(出租)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护墓资金提取和使用制度,规范公墓服务收费,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指导公墓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行生态葬法,严格落实公墓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常态执法监督。

3月25日,惠州市民政局联合市林业局召开了2024年全市清明祭扫工作视频会议,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清明祭扫工作。成立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清明祭扫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市专题会议后,市民政局清明祭扫专班成员到市殡仪馆、墓园开展工作督查,现场指导清明祭扫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在清明节前后开展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的督促检查,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全面堵塞漏洞。

为预防出现紧急事件,市民政局协调公安、医疗机构、交通管理、消防等部门派出工作力量参与清明祭扫驻点保障工作,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加强信号保障,确保网络信号畅通;各殡仪馆增设祭扫场地、停车区域、群众等候休息区,墓园为墓位配置祭扫香炉,避免因上坟祭扫污染环境,也确保了安全祭扫。

清明期间,要求各殡葬服务场所适应群众需求,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延长服务时间,实现祭扫人群有效分流;适当增设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选购墓地需留意,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墓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是否在营业场所做到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接受监督公开等;是否按照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进行收费;是否存在捆绑销售;是否签订合同等。

图片

惠州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市民可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本地户籍居民可选择到公益性墓园(户籍所在县区)安葬,费用成本较低。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郭秋成

 

编辑:郭秋成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