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相关条例征求公众意见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4-04-25 17:51

南都讯 4月25日起,《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认定、跨境合作等多方面做出规定。

据了解,今年广东的立法工作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多个立法项目涉及到产业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即是其中之一。

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享税费优惠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技能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是: 技能人才发展应当坚持党管人才,以发展新质生产力、稳定就业为导向,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培养,征求意见稿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并对企业和职业学校的技能人才培养作出细化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同理,要求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

制定、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征求意见稿对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制造业技能人才、数字技能人才、涉农技能人才专门作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科研项目,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制造业技能人才、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制造业技能人才、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将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相关职业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农业农村相关技能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鼓励支持乡村工匠设立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开展师徒传承,传授传统技艺。

推动技能人员职业证书国际互认

根据征求意见稿,技能人才评价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职业资格评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当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者经备案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应当依据经备案的考核规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应当客观、公正、科学、规范。

征求意见稿要求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技能人才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按照规定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制度。对持有国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照我国相应职业技能标准或者我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推动技能人员职业标准国际互通、证书国际互认。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与香港、澳门在技能人才评价方面的合作,逐步拓展合作职业(工种)范围。

《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要点:

一、第七条关于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的规定是否适当;

二、第八条关于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规定是否适当;

三、第十二条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规定是否适当;

四、第十四条关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是否适当;

五、第十七条关于农业农村相关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定是否适当;

六、第十九条关于技能人才评价要求的规定是否适当;

七、第二十四条关于比照认定制度的规定是否适当;

八、第二十五条关于跨境交流合作的规定是否适当;

九、第二十六条关于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的规定是否适当;

十、其它关于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扫描二维码,进入“粤当家”小程序参加本次法规意见征集活动,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反馈有关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图片

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邮编:510080

电子邮箱:shehui_fgc@gdrd.cn

传真:020-37866804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南都政务新闻部出品

编辑:吴璇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吴璇9836W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