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龙岗法院开展院长示范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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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26 19:36

南都讯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龙岗法院聚焦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月25日,龙岗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示范庭审及交流活动,由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粟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一宗涉跨境电商行业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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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院长示范庭审,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龙岗区政协委员、龙岗法院特约监督员和新入额法官现场旁听。

据介绍,该案原告与被告均为跨境电商行业的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ERP系统中的经营信息,诉请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因案情复杂,本案已先行通过庭前会议进行了证据交换。庭审中,审判长围绕案涉商业秘密的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行为要素、索赔要素等组织法庭调查和辩论。双方当事人的观点针锋相对,你来我往辩论十分激烈。庭审充分尊重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程序性权利,全过程紧凑规范。由于双方当事人争议颇大,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深圳市人大代表佘婵表示,深圳有15万多家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龙岗法院由院长主审涉跨境电商行业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很有示范意义,是以高质量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践行。龙岗区政协委员、龙岗法院特约监督员凤飞伟说道,此次院长示范庭审对于推动龙岗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期待龙岗法院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有更多先行示范的创新之举。

刘一粟表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审理难度大,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的“硬骨头”,审理好此类案件,是提高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质量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院庭长带头办难案的重要抓手。法院正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服务辖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强法治保障。法院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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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龙岗法院法官到深圳技师学院开展著作权专题普法讲座。

另据了解,4月16日,龙岗法院法官到深圳技师学院开展著作权专题普法讲座,龙岗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由此拉开序幕。4月24日,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诉源治理专题活动,举行龙岗区电子商务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法官现场介绍了龙岗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以及在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方面取得的成效,并针对电商领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的判定与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系统讲解与提示。该活动也实现了“智法廊桥”项目拓展到电商领域,将为龙岗电商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4月25日,龙岗法院法官在深圳市眼镜知识产权保护站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现场发放《以案说法》宣传册,并对来访眼镜行业从业人员提出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进行了释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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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诉源治理专题活动。

4月26日,龙岗法院举办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观摩及交流活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师生约20人在龙岗法院会议室通过数字法庭同步庭审信号进行了同声传译训练,并在法官现场即时讲解之下,直观而细致地了解了民事诉讼庭审规范、程序以及相关纠纷法律背景和争议焦点等专业知识。沉浸式实景体验的庭审观摩,有力提升了在场师生对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学习兴趣和法律意识。

采写:南都记者 覃仕林  通讯员 张建国

编辑:覃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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