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人生产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获刑并被罚款,最高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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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5-06 13:49

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六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东莞温某桥和周某富因未经许可生产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被判刑并罚款。

通报称,根据举报线索,2022年12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温某桥、周某富等人经营的广东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带有标识的三类医疗器械试剂盒成品、包装盒、原材料一批,涉案产品货值为91.1373万元。上述涉案试剂盒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温某桥、周某富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假冒伪劣三类医疗器械试剂盒,经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公诉、人民法院审判,于2023年6月被判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温某桥、周某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分别被并处罚金20万元、10万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分析称,该案被列为典型案件意义在于,本案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的典范。办案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与公安机关保持紧密联系,在接到紧急线索或遭遇突发情况时,能够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办案。

本案中,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在短短半小时内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就到达现场联合执法,为有效控制现场涉案人员、固定证据材料等方面创造了最佳条件,从而取得了赶在制假窝点出货前将假冒伪劣产品全部控制的显著打击成效。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

编辑:黄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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