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上海,广州在今日落地新政,官宣半年社保或纳税证明即可在限购区买房。
5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下简称“《通知》”)并进行解读。官宣首套房首付款降至15%,二套房首付25%;且外地人6个月社保即可在广州限购区买房等,从5月29日0:00时起施行。
外地人缴6个月社保
即可在限购区买房
官方解读指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不变,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不变。但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个月,即可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120平方米及以下)。
首套房首付款降至15%
二套房首付25%
针对商业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将此前最低首付比例30%调整至15%,且取消利率下限。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在非限购区有两套房贷款已结清
可再贷款买一套
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番禺、黄埔、增城、从化、花都及白云区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可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具体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由银行等确定;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则需全款。
"区域无房"可按首套房贷款买房
尤为重磅的是,新政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若购房人在所购住房所在区无住房,可按首套住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若所购住房所在区有住房,能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源信息编码并已挂牌出售证明的,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可提公积金做购房首付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非广州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职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该政策。
此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允许职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本人缴存的公积金支付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通知指出,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9日起执行。在2024年5月29日前(不含5月29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编辑:李美钰